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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龙船艇: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0-25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依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接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陈 岗 程爵浩 杨振新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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