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山市财政局 神湾分局下发的补助资金 8,906,950.00 元。公司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本公告披 露日累计收到各项政府补助资金共计人民币 10,171,774.00 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收到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序号 发放主体 补助原因/项目 收款日期 补助形式 补助金额(元) 会计处理 政策依据 2017 年度省企 粤科规财字 中山市财政 2018 年 1 1 业研究开发省级 现金 682,100.00 其他收益 [2017]190 局 月 31 日 财政补助项目 号 珠海高栏港 珠港区 经济区财政 救灾复产扶持资 2018 年 2 营业外收 2 现金 452,600.00 [2017]83 国库支付中 金 月 14 日 入 号 心 中山市财政 2017 年失业动 2018 年 3 营业外收 3 现金 124.00 - 局 态监测调查费 月 21 日 入 2016 年度中山 中山市财政 2018 年 4 中府[2017] 4 市科学技术奖获 现金 130,000.00 其他收益 局 月8日 106 号 奖项目 对神湾镇船舶与 神湾经信 中山市财政 海洋工程装备项 2018 年 5 5 现金 8,906,950.00 递延收益 [2018]1 局神湾分局 目的固定资产投 月8日 号 资进行支持 合计 10,171,774.00 - - 上述政府补助公司均已实际收到,以后年度是否持续发生具有不确定性。上 述补助中第 1 项、第 4 项、第 5 项补助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其它补助与公 司日常经营活动无关。 二、政府补助的类型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1、政府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等相关规定,将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确认上述政府补助,确认和计量情况如下: (1)上述政府补助中的第 1 项和第 4 项共 812,100.00 元,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科目; (2)上述政府补助中的第 2 项和第 3 项共 452,724.00 元,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3)上述政府补助中第 5 项 8,906,950.00 元,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科目。自确认该政府补助之日起,在该项目的主要固定资产的剩余折旧年限内摊销,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当期损益。 2、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收到的政府补助预计会增加公司 2018 年度税前利润总额 1,647,918.62元。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的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使用。 3、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