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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龙船艇: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6-30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扶持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财政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粤经信珠西〔2016〕342 号)、《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扶持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发展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粤财工〔2016〕362 号)规定,中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山市财政局联合组织了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 经过专家评审、项目公示等环节,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得“中山市 2017 年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 672.78万元。2017 年 6 月 29 日,公司收到上述政府补助资金。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该项资金确认为营业外收入并计入公司2017 年度损益,具体会计处理须以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上述资金的取得将对公司 2017 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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