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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龙船艇:关于签订重大销售合同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7-15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重大销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本合同自正式签署之日起生效。

2、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政策、经济、外汇等不可预见的或其它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合同履行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若该合同顺利履行将对公司未来1-2年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一、合同签署概况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龙船艇”)于2025年7月14日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以下简称“香港特区政府”)签订了《MARINE DEPARTMENT SHIPBUILDING CONTRACT NO.3/2025》(以下简称“合同”),合同总金额为125,233,800.00港元(按2025年7月14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港元对人民币0.91072元折算约114,052,926.34元人民币)。

上述合同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需要经过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亦无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类型:政府单位

主营业务:政府机构,无主营业务。

2、关联关系说明:客户香港特区政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3、双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发生的购销金额。

年度合同含税金额(元)占年度营业收入总额比例
2022年78,262,914.1911.50%
2023年99,183,650.008.36%
2024年00%

注:合同含税金额以当时汇率换算。

4、履约能力分析:客户香港特区政府为政府机构,资信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5艘铝合金港口巡逻船;

2、交易价格:125,233,800.00港元;

3、合同签署时间:2025年7月14日;

4、生效条件:本合同自正式签署之日起生效;

5、交付时间:合同日期起22个月交付前2艘船,28个月内交付剩余3艘;

6、支付方式:根据进度分期付款;

7、主要违约责任:合同对违约金、逾期交付、材料和设备的拒收等情形作了明确规定。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签订的合同总金额为125,233,800.00港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6.59%。本合同成功实施预计将对公司未来1-2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该合同的签订,彰显了公司在公务执法船艇设计制造方面的综合实力,公司与香港特区政府多次合作,订单范围涵盖公务执法船、特种作业船艇等多种船型,反映公司建造工艺、产品质量得到了香港特区政府的认可。该合同的签订,不仅增强了公司在澳港澳大湾区的市场竞争优势,进一步巩固公司行业影响力及市场地位,而且还对公司打开国际市场有着深刻的意义。

2、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交易对手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本合同自正式签署之日起生效。

2、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双方均具有履行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政策、经济、外汇等不可预见的或其它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它相关说明

1、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合同履行情况。

七、备查文件

1、《MARINE DEPARTMENT SHIPBUILDING CONTRACT NO.3/2025》。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五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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