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8 证券简称:熙菱信息 公告编号:2025-048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6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09:15 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方式召开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岳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9,379,1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506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2,604,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41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775,1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数的3.5650%。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5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82,0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3063%。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1、 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69,316,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6%;反对1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3%;弃权5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19,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2283%;反对1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13%;弃权5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04%。
2、 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69,316,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6%;反对1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3%;弃权5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19,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2283%;反对1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13%;弃权5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04%。
3、 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69,316,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6%;反对1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3%;弃权5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19,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2283%;反对1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13%;弃权5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04%。
4、 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69,316,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6%;反对1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3%;弃权5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19,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2283%;反对1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13%;弃权5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04%。
5、 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69,316,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6%;反对1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3%;弃权5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19,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2283%;反对1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13%;弃权5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04%。
6、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股东何开文、岳亚梅已回避表决
同意6,712,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46%;反对4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32%;弃权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2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19,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2283%;反对4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701%;弃权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16%。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现金管理情况报告及2025年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69,316,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6%;反对4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8%;弃权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19,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2283%;反对4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701%;弃权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16%。
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69,316,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6%;反对4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8%;弃权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19,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2283%;反对4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701%;弃权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16%。
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69,296,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15%;反对6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9%;弃权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99,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8782%;反对6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202%;弃权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16%。
10、 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同意69,296,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15%;反对6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9%;弃权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99,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8782%;反对6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202%;弃权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16%。
11、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69,316,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6%;反对1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3%;弃权5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19,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2283%;反对1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13%;弃权5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04%。
12、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69,293,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2%;反对3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4%;弃权5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96,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3628%;反对3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914%;弃权5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58%。
13、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同意69,313,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3%;反对1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3%;弃权5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16,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7129%;反对1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13%;弃权5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5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