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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1日
美联新材: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强)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3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出席各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表了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就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梁强,男,中国国籍,1981年1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管理学教授。现任汕头大学商学院院长,MBA 教育中心主任,民盟汕头市第十六届委员会委员、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2月至2025年1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以现场或通讯方式亲自出席。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本人均以现场或通讯方式亲自出席,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应出席 次数亲自出席 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 未亲自参加会议
梁强8800

报告期内,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提交的各项议案经过认真审议后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主要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作废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进行了重点关注。同时,本人作为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计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财务报表及其披露信息进行定期审查,确保其公正性和准确性,切实履行了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了该专门会议,对公司的重大投资、关联交易等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与审议公司战略、财务报告和其他重要事项,确保所有决策不偏离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同时本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工作的执行情况、审计发现以及改进建议。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强化内部控制的合规性和实效性,以便提高整体审计质量。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情况,对公司治理结构的调整和完善及时提出了合理建议,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各个方面进行了深入了解并发表了相关意见,从而促使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断趋于完善并得到有效实施,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同时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全面关注公司发展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期间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确保本人在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独立、客观、审慎地审议公司各项议案,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1、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2024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营口德瑞化工有限公司、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和营口昌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3,800万元。

2、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放弃对参股公司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对应注册资本中的出资额为1,016.71万元),由关联方营口至同化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让认购。

3、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增加2024年度与关联方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的日常采购原材料或商品关联交易预计额度4,500万元。

4、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竞拍营新科技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联合竞拍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26.838%股权即8,051.39万元出资额。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前置审核,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相关事项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审议披露了各个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程序合法合规。

(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人对此进行了认真的审议,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且发表了意见,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有效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此事项出具了同意的审议意见,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1月因任期届满,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团队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谢谢!

(本页无正文,为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签字:

梁强

签署日期: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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