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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辰药业: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10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2018年2月6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18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西藏信托-智臻3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完成股票购买,截至2018年3月26日从二级市场累计买入公司股票2,565,420股,占公司总股本3.21%,成交金额109,684,743.98元,成交均价

42.7551元/股。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20日、2019年5月7日实施了2017年度权益分派、2018年度权益分派,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数量和成本均价相应调整,调整后所持股票数量为3,848,130股。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于2019年3月26日届满。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议案》,将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一年至2020年12月31日止。2020年12月14日,经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延长一年,至2021年12月31日止,同时相应变更资金来源、管理模式等要素。2021年12月14日,经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延长一年,至2022年12月31日止。2022年12月15日,经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延长一年,至2023年12月31日止。2023年12月14日,经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延长一年,至2024年12月31日止。2024年12月17日,经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延长一年,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的出售情况及后续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3,848,13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3.21%,已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全部出售完毕。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期间与披露的《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存续期一致。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期间,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实施完毕并终止,后续将进行相关资产的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特此公告。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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