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3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010,184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6.33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999,984.7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9,962,264.1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0,037,720.5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6月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B1123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3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使用 7,636.29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等额自筹资金。上述募投资金置换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B11267号”《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合计39,278.75万元,其中用于光刻胶及其配套化学品新建项目27,471.54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1,807.21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承诺投入的募集资金本金及利息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募集资金使用款项与募集说明书和董事会决议披露的内容相符。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等制度的情形。同时,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23年7月13日,公司及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光刻胶及其配套化学品新建项目募集资金的储存和使用。
2023年7月13日,公司及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储存和使用。
2023年7月13日,公司及子公司珠海市容大感光科技有限公司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光刻胶及其配套化学品新建项目募集资金的储存和使用。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证券交易所《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开户主体 | 开户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存储余额 | 备注 |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深圳华润城支行 | 755907070610808 | 0.00 | 已销户 |
平安银行深圳宝安支行 | 15363887930031 | 0.00 | 已销户 | |
珠海市容大感光科技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深圳龙岗支行 | 9550880241192700102 | 0.00 | 已销户 |
合计 | 0.00 |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使用7,636.29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等额自筹资金。上述募投资金置换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23]第ZB11267号”《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账户已完成销户的背景下,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同意对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延期事项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变更,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亦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投资项目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调整前)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调整后) |
1 | 光刻胶及其配套化学品新建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5年12月31日 |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除上述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5年4月22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4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9,003.7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256.09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9,278.7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光刻胶及其配套化学品新建项目 | 否 | 47,000.00 | 27,302.77 | 5,512.45 | 27,471.54 | 100.62 | 2025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0,000.00 | 11,701.00 | 3,743.64 | 11,807.21 | 100.9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67,000.00 | 39,003.77 | 9,256.09 | 39,278.75 | 100.71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并完成大部分厂房建设和设备产线布局,且部分产能已根据战略和需求调整率先开展试生产工作。但由于受自有资金投入进度、项目实施地周边建设环境、建设调试进度等因素的影响,尚有部分环节未完成,使得募投项目的整体实际建设及使用进度与原计划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存在一定差异。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账户已完成销户的背景下,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同意对光刻胶及其配套化学品新建 |
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将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先行实现试生产、部分子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延期事项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变更,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亦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
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将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先行实现试生产、部分子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延期事项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变更,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亦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报告期内,不涉及。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报告期内,不涉及。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报告期内,不涉及。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报告期内,不涉及。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3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使用 7,636.29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等额自筹资金。上述募投资金置换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B11267 号”《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报告期内,不涉及。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报告期内,不涉及。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报告期内,不涉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