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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旗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12

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对《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及《上市规则》第8.4.2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本计划公告时任职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调整后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为2025年5月28日,并同意以3.03元/股(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322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1,223.60万股限制性股票。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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