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5 证券简称:中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4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在南京市玄武区徐庄软件园苏园路6号2栋会议室召开,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孙叔宝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侯远昌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13日以电话通知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送达。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监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提取本年度盈余公积后,以股本464,756,4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0.5元(含税),合计应派发现金股利23,237,820.00元,不送红股,该议案须报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参照公司近年来的经营业绩及现有生产能力,结合公司2025年度市场营销计划及生产经营计划,按照合并报表口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2025年预计情况如下:
(1)营业收入不低于26.64亿元,同比增长不低于10%。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1759万元,同比增长不低于50%。本预算仅为公司2025年度经营目标的预算,并不代表对公司2025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经济环境、市场需求、汇率变化等诸多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真实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审计报告》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2024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4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
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的发展,提高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贷款效率,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在综合分析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基础上,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2亿元整。公司在上述额度内将给予连带责任担保,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以上担保额度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担保事项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在此期间内实施不必再提请公司监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批,直接由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合同/协议文件。若遇到金融机构合同/协议签署日期在有效期内,但是金融机构合同/协议期限不在决议有效期内的,决议有效期将自动延长至金融机构合同/协议有效期截止日。
《2025年度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发展及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计划2025年度拟向各大银行申请授信,授信额度用于办理经营所需的中长期项目贷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出口业务项下的各种贸易融资、外汇衍生品等业务(具体业务品种由管理层根据经营需要与各银行协定)。本次计划申请的授信额度合计为44亿元人民币。本事项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在此期间内实施不必再提请公司监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批,直接由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合同/协议文件。若遇到金融机构合同/协议签署日期在有效期内,但是金融机构合同/协议期限不在决议有效期内的,决议有效期将自动延长至金融机构合同/协议有效期截止日。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监事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监事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划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1、适用对象:监事;
2、适用期限:最近一次审议通过的薪酬方案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3、薪酬标准:
第四届监事会有三位监事成员组成:孙叔宝、赵伟建和侯远昌,换届后按照同样标准执行。
(1)非职工代表监事
监事津贴标准为1万元/月,换届后按照同样标准执行。
(2)职工代表监事
侯远昌是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其领取的薪酬为岗位薪酬,由公司管理层对其进行岗位考核发放,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4、发放方式:
按月发放;
上述薪酬/津贴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个人承担,由公司代扣代缴。
鉴于本议案与所有监事利益相关,全部为关联监事,无法形成决议,故直接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审核报告。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及审计机构的审核报告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按照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计算,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金额不超过14,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余额合计不超过14,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未来如果经审计的净资产发生变动,在监事会决议有效期内可相应调整该等业务规模,在保持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内的情况下,无须再次报请监事会审核。本事项自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监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授权期限自公司监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中旗股份第四届监事第四次会议决议;
2、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特此公告。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