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人”)作为对贵公司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有关要求,对贵公司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
基于2024年度现场检查,本保荐人提请贵公司关注以下事项:
1、前期差错更正情况
经上市公司核查,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因填报错误导致部分披露事项信息有误,公司于2024年9月2日披露《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对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相关数据进行了更正,本次更正不会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影响。
提请公司持续提升财务核算规范性水平、督促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针对财务核算、财务信息披露等事项开展深入培训,并加强信息披露、规范运作以及内部控制管理,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2、业绩大幅波动情况
在经营方面,公司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382.63万元,同比下降36.87%。
提请公司关注宏观经济环境变化、所属行业市场变化、下游客户需求变化以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带来不利影响的其他因素。建议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调整经营策略,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防范相关经营风险。对于公司未来业绩波动的情况,公司应当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充分地揭示相关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附件:《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以下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之盖章页)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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