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适时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的情况下,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产品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购买的理财产品仅限于资信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诚信记录良好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发行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中低风险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品种:(1)商业银行及其全资子公司发行的保本型、中低风险浮
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产品;(2)证券公司发行的收益凭证、中低风险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公司自有资金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直接或间接购买股票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投资期限
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6、决策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品种。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董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流动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促使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