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同时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分别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事项的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5年5月28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句容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句容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三超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三超”)提供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本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担保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已审议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剩余可担保额度 |
公司 | 江苏三超 | 100% | 30,000.00 | 1,0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15,674.00 |
三、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1、江苏三超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
住所:句容经济开发区致远路66号注册资本:3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邹余耀成立日期:2014年3月6日经营范围:超硬材料工具、光学辅料的设计与开发、生产;光学材料加工;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52,441.62 | 51,024.03 |
负债总额 | 31,961.89 | 30,031.37 |
银行贷款总额 | 4,675.80 | 5,675.80 |
流动负债总额 | 30,288.41 | 28,341.46 |
净资产 | 20,479.73 | 20,992.66 |
项目 | 2025年1—3月(未经审计) | 2024年度 |
营业收入 | 3,195.00 | 26,745.09 |
利润总额 | -642.05 | -13,159.12 |
净利润 | -512.94 | -11,009.05 |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保证人: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句容支行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5、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甲方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乙方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乙方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052.69万元,占公司经审计最近一期净资产的16.79%,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形,不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建设银行句容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