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3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2日以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楼荣伟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集智转债”的议案》
自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3月12日收盘,公司的股票已满足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23.54元/股)的130%(含130%,即30.60元/股),已触发“集智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同时从维护广大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的利益角度出发,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集智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集智转债”,且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6月12日),如再次触发“集智转债”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2025年6月12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集智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集智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就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告。公司董事长楼荣伟先生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