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巨荣云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与要求,在2024年度任期内,定期了解检查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了许多合理建议,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要求,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巨荣云,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获“全国交通系统优秀教师”“全国科协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曾任职北京交通管理干部学院教研室主任、中国公路杂志社副社长,中国公路学会副秘书长。现任中国公路学会监事长、《中国公路》杂志编委会副主任委员。2017年9月至2024年3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针对会议决策事项,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公司董事会秘书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预沟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补充了解信息等,同时积极深入公司现场,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运作情况、聘请审计机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客观的决策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本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姓名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资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巨荣云 | 1 | 1 | 0 | 0 | 否 | 1 |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年度,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了解公司情况,认真审阅董事会的议案内容,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的立场,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召开时间 | 届次 | 审议事项 | 表决类型 |
2024年2月27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独立意见; 3、关于确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 | 同意 |
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三)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在报告期的任职期间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未组织召开会议。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本人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进行了调查和了解,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监管要求,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条件。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协助本人履行职责,确保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本人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在日常工作期间,公司通过各种方式定期向本人提供公司日常相关材料和信息;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期间,公司能够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如实汇报公司运营情况,保障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本人没有受到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任何影响,确保了履行职责的独立性。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定期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动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以及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和对外投资等相关事项,了解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公司治理情况,并在董事会上充分发表了独立意见。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相关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核查。
3、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维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三、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提名翟军先生、刘会喜先生、邓永强先生、房颜明先生、高鑫先生、林浩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刘文杰先生、施丹丹女士、曹鹤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认为上述人员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均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董事会换届选举、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三)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工作展望
2024年度,在公司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对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专业意见,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的积极且有效地配合和支持。
独立董事:巨荣云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