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古鳌科技在2024年12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沪证监决[2024]427号),责令公司对参股公司新存科技(武汉)有限责任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准备计提不充分以及信息披露不准确情形进行整改。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古鳌科技相关事项正在整改中,审计机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古鳌科技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保荐机构提请公司尽快完成相关事项的整改,消除保留意见对公司的影响,同时提请投资者密切关注公司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相关风险,谨慎开展投资活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王慧能 陈子晗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