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2025年4月】
2024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胡志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飞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洪幼聪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22,254,2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0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48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9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8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1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公司 2024 年度报告文本。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六、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本报告期、报告期、报告期内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本报告期末、报告期末 | 指 | 2024年12月31日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
本公司、公司、横河精密、横河精密公司 | 指 | 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深圳横河 | 指 |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横河新高机电有限公司 |
上海恒澎 | 指 |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恒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横松 | 指 |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杭州横松电器有限公司 |
海德欣 | 指 |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宁波海德欣汽车电器有限公司 |
宁波港瑞 | 指 |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宁波港瑞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嘉兴横河 | 指 |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嘉兴横河汽车电器有限公司 |
嘉兴山森 | 指 |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嘉兴山森电器有限公司 |
杭州山松 | 指 |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下属公司杭州山松电器有限公司 |
横河国际 | 指 |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横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HENGHE SA SDN.BHD | 指 |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下属马来西亚横河有限公司 |
东莞横河 | 指 |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东莞横河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嘉兴横模 | 指 |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嘉兴横河模具有限公司 |
嘉兴日超 | 指 |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下属嘉兴日超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深圳横模 | 指 |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深圳横河模具有限公司 |
大晶智能 | 指 | 公司的参股公司浙江大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星宁 | 指 | 公司的关联公司上海星宁机电有限公司 |
可转债、可转换公司债券 | 指 |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4,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新建年产 500 万件汽车功能件、汽车照明、汽车高端内饰件、汽车高 |
端外饰件项目” | ||
海德欣项目 | 指 | 以宁波海德欣为实施主体的"新建年产500万件汽车功能件、汽车照明、汽车高端内饰件、汽车高端外饰件技改项目" |
嘉兴项目 | 指 | 以嘉兴横河为实施主体的“新建年产160套精密注塑模具及年产700万件汽车塑料零部件项目”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横河精密 | 股票代码 | 300539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横河精密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Ningbo Henghe Precision Industry 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Henghe Precision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胡志军 | ||
注册地址 | 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区宗汉街道新兴大道588号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5301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
办公地址 | 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区宗汉街道新兴大道588号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5301 | ||
公司网址 | http://www.mouldcenter.com | ||
电子信箱 | zhengquanbu@mouldcenter.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胡建锋 | |
联系地址 | 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区宗汉街道新兴大道588号 | |
电话 | 0574-63254939 | |
传真 | 0574-63265678 | |
电子信箱 | samuelhu@mouldcenter.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 |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成都市成都高新区交子大道233号中海国际中心C座1801-04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时斌、唐小琴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营业收入(元) | 751,001,145.80 | 677,607,866.79 | 10.83% | 668,038,567.6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8,000,845.07 | 33,873,638.14 | 12.18% | 27,953,005.7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5,113,241.22 | 30,373,187.33 | 15.61% | 24,888,043.4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9,536,445.53 | 116,442,735.09 | -57.46% | 67,258,190.6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7 | 0.15 | 13.33% | 0.1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7 | 0.15 | 13.33% | 0.1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84% | 6.37% | 0.47% | 5.43%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 |
资产总额(元) | 1,191,091,372.81 | 1,121,528,828.56 | 6.20% | 1,135,977,060.0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566,209,907.50 | 541,693,329.67 | 4.53% | 521,996,321.71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 ?否
公司报告期末至年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是 □否
支付的优先股股利 | 0.00 |
支付的永续债利息(元) | 0.00 |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 | 0.1710 |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166,402,784.57 | 173,604,870.57 | 208,157,838.28 | 202,835,652.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118,338.70 | 6,971,199.35 | 9,158,726.48 | 13,752,580.5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830,527.61 | 6,581,477.45 | 9,592,066.21 | 13,109,169.9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081,449.58 | 20,250,986.61 | 15,019,525.92 | 28,347,382.58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金额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8,289.75 | -10,852.50 | 108,995.5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3,051,405.77 | 4,451,453.48 | 3,461,465.98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327,782.46 | 932,850.00 | -1,616,75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335.41 | -1,721,260.00 | -50,422.5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0,599.17 | 4,205.05 | 5,324.01 | |
1,340,214.22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99,530.40 | 440,035.16 | 163,663.8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9,278.31 | -284,089.94 | 20,201.09 | |
合计 | 2,887,603.85 | 3,500,450.81 | 3,064,962.31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始终坚持以精密模具、精密零组件的研发与制造为业务发展的核心,持续向下游进行业务拓展,现有产品主要涵盖精密注塑件、齿轮/齿轮箱/减速器等传动组件、全塑尾门、全塑引擎盖、加油小门执行机构等,广泛应用于智能家电、汽车智能座舱、汽车工程塑料轻量化应用等领域。
(一)智能家电领域
近年来,家居、家电智能化成为大势所趋。根据Statisita数据显示,2024 年全球智能家电市场规模为
530.4亿美元,预计未来5年内复合年增长率为17.4%。
仅以扫地机器人为例,近年来,中国扫地机器人销售规模整体呈增长趋势。在行业周期的影响和产品自身功能创新双重叠加刺激下,扫地机器人行业连续两年实现双位数高增长。智能家电市场的飞速发展和壮大主要源于以下原因:
1.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截止到2016年,我国65岁以上人口已高达11%。人口老龄化给社会保障体系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带来巨大挑战的同时,也为老龄产业的发展带来机遇。在人口老龄化社会中,人们会逐渐降低对能源的生产型需求,转而加大对能源的生活型需求,由此扫地机器人等产品作为家庭清洁助手在这方面具有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
2.消费人群对智能化产品的认知度提高。目前,80后、90后人群逐渐成为消费的主力军,与传统的消费观念相比,这部分人群对吸尘器、擦窗机器人等智能化产品表现出更高的认知度、认可度和需求量。
3.居民居住条件改善。近20年来,我国连续实施居民住房条件改善政策,人们的住房条件及住房面积均得到大幅度改观,人们对便捷、舒适生活的追求不断提高。伴随着智慧城市成为我国城市信息化建设的必然趋势,智能家居产品市场需求巨大。
国内外家电企业也相应加大了在智能家电领域的投入。公司根据客户的需求,参与开发并量产了众多零部件及组件项目,如家电用传动齿轮箱及齿轮箱驱动系统等,主要应用于智能扫地机器人、擦窗机器人、咖啡机、智能电动工具、高速吸尘器等产品。公司现已与卡赫、SEB、松下、小米等国外知名企业展开深度合作。未来,公司将在巩固现有客户的同时,进一步开拓市场,把握智能家居领域的更多机会,实现业务的进一步扩展。
(二)汽车智能座舱领域
在汽车智能座舱领域,公司产品为应用于智能座椅调节、智慧屏、HUD等领域的精密传动及精密结构部件。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分析,2024年汽车产销累计完成3128.2万辆和3143.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3.7%和4.5% ,产销量再创新高,连续16年稳居全球第一。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288.8万辆和1286.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4%和35.5%,年产销量首次突破1000万辆,连续10年位居全球第一,新能源新车销量占汽车新车总销量的 40.9% 。其中纯电动汽车销量占新能源汽车比例为60%,较2023年下降10.4个百分点;插混汽车销量占比为40%,较2023年提高10.4个百分点。2024年汽车出口585.9万辆,同比增长 19.3% 。其中乘用车出口495.5万辆,同比增长19.7%;商用车出口 90.4万辆,同比增长17.5% ;新能源汽车出口
128.4万辆,较上年增长6.7% 。
汽车电动化和智能化成为大势所趋,共同推动百年汽车工业向前变革,也催生和壮大了对精密传动部件的行业需求。随着公司的下游客户华为、延锋安道拓、恺博等企业不断加大在汽车智能座舱领域的研发与投入,对精密传动部件在精度、稳定性、一致性等方面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精准定位于汽车智能座舱调节器,调角器,旋转屏等传动机构的齿轮、齿轮箱等精密结构件,紧跟客户前进步伐,推动产品技术升级和技术降本,凭借多年深耕精密制造领域的硬实力赢得下游客户的广泛认可,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
同时,公司依托自身在齿轮箱/减速器领域的系统设计及量产制造能力,与下游主机厂客户展开深入交流,在车门智能开闭领域成功获得项目定点,实现了公司在该领域的业务突破。在汽车座舱智能化的大背景下,公司在智能座舱领域的业务拓展定位,将不局限于单一零部件的开发及制造,将利用自身技术优势,在大扭矩传动执行模组等领域与主机厂客户展开深入合作。
(三)汽车工程塑料轻量化应用领域
在汽车内外饰轻量化应用领域,公司主要产品有钢塑一体仪表板CCB横梁、全塑尾门、全塑引擎盖、全塑前端模块、加油口盒、扰流板等中大型轻量化零部件。
汽车轻量化作为节能减排与新能源汽车共同需要的关键核心技术正在得到世界各汽车企业的高度关注。由于能源危机、环境污染等问题日益凸显,节能、环保成为摆在各国面前重要的问题,节能减排、油耗标准方面的法规愈加严苛,在此背景下新能源汽车欣欣向荣蓬勃发展。据研究机构数据显示,2024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持续增长,达到1800万辆左右,同比增长约23% 。中国市场依旧是重要增长极,销量达1286.6万辆,同比增长35.5%。从汽车内外饰来看,使用工程塑料的大型轻量化零部件市场需求增加。据市场研究机构统计,
2024年钢塑一体仪表板 CCB 横梁、全塑尾门等产品在新车中的装配率较 2023 年有不同程度提升,比如全塑尾门装配率从2023年的15%提升至2024年的22%。
同时续驶里程不足的问题成为制约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重要方面。实验表明,汽车的轻量化应用中,若汽车整车重量降低10%,燃油效率可提高6%—8%,汽车重量每减少100千克,百公里油耗可降低0.3-0.6升,二氧化碳可减少5克/公里,对于新能源汽车来说,汽车轻量化同样起到减少电力和燃油消耗的作用,基于此种现状,轻量化变得势在必行。
而汽车轻量化技术包括汽车结构的合理设计和轻量化材料的使用两大方面。一方面汽车轻量化与材料密切相关;另一方面,优化汽车结构设计也是实现汽车轻量化的有效途径。与汽车自身质量下降相对应,汽车轻量化技术不断发展,主要表现在:
1、材料升级:轻质材料的使用量不断攀升,铝合金、镁合金、钛合金、高强度钢、塑料、粉末冶金、生态复合材料及陶瓷等的应用越来越多;
2、结构优化:结构优化和零部件的模块化设计水平不断提高,如采用前轮驱动、高刚性结构和超轻悬架结构等来达到轻量化的目的,计算机辅助集成技术和结构分析等技术;
3、工艺创新:汽车轻量化促使汽车制造业在成型方法和联接技术上不断创新。
以汽车尾门为例,其材料已经实现从传统钢制尾门更迭至复合材料尾门,再至全塑尾门的方向发展。全塑尾门,作为汽车轻量化领域材料升级与工艺创新的重要应用,与传统的钢制后尾门相比,平均减重高达20%-30%,并同时具有集成化更高、工艺更简单、生产加工周期更短等优势,正在成为越来越多造车企业的选择。根据TMR预计,全球汽车尾门市场将以每年4%的速度复合增长,到2027年底,市场整体规模有望达到150亿美元。在汽车领量化的大背景下,全塑尾门市场的未来可期。
目前,公司已就钢塑一体仪表板CCB横梁、全塑尾门、全塑引擎盖、全塑前端框架等轻量化项目与上汽大通、上汽乘用车、吉利汽车、比亚迪等展开合作并实现量产。未来公司在深耕已有客户的同时,将充分发挥公司在该领域的先发优势,不断投入研发,进一步开拓与其他国内外知名车企的合作。
(四)精密模具领域
《中国塑料加工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指导意见》明确了塑料加工业是以塑料加工成型为核心,集合成树脂、助剂、改性塑料、再生塑料、塑料机械与模具、智能系统等产业为一体的新兴制造业,是高端高分子新材料产业的主要组成部分,既是我国现代工业体系中的先进制造业,也是民生产业。指出“十四五”期间,行业将坚持满足国家重大需求和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坚持“功能化、轻量化、精密化、生态化、智能化”技术进步方向,坚持体制机制创新,坚持市场导向和政府引导作用原则,坚持高标准引领,坚持生态化发展。推动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由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推动我国由塑料制品生产大国向强国转变。
模具工业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制造业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也是一个国家的工业产品保持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保证之一。国际经济发展形势多变,我国出口模具增速放缓,加速暴露了模具产业链需求端逐渐挤压、成本端压力加大的行业危机,同时,国际工业水平的不断提升,客户对于模具设计、模具制造工艺的要求升级导致传统模具企业生存空间逐渐缩小,许多国内中小规模模具制造企业都面临高端技术人才短缺,研发实力较弱、创新能力较差、自有资金难以支持设备更新改造、生产线升级的情况。
公司依靠设计、生产的技术创新,成功实现了模具产业链的延伸,公司规模迅速扩大,主要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销售也实现了较大增长。公司已获得松下、SEB、东芝、凯驰、科勒等国际知名企业的认可,成为其精密塑料模具及注塑成型产品的专业供应商,同时公司已成功拓展至汽车零部件市场,主要客户有上汽、比亚迪、吉利、恺博、华为、引望等。在精密塑料制品及汽车零部件行业具有较强的综合竞争力。公司凭借过硬的技术、良好的信誉,逐步成长壮大为家电精密模具及汽车精密模具行业的领先者,行业地位逐步提高。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主要业务及产品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深耕精密模具、精密零组件的研发及制造,经过多年发展,现有产品涵盖精密齿轮及齿轮箱/减速器、精密结构件、中大型轻量化汽车内外饰零部件等,广泛应用于智能家电、汽车智能座舱、大型汽车轻量化内外饰等领域。目前,公司拥有浙江慈溪新兴产业集群区、浙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莞谢岗3大生产基地,浙江慈溪总部、浙江嘉兴2个研发中心,可为客户提供从精密零组件的方案设计、产品开发到量产制造的一站式服务。
公司始终围绕主营业务布局未来,致力于成为全球精密制造领域的系统方案解决商。凭借自身在技术开发与量产制造方面的优势,公司在智能家电领域,已与松下电器(Panasonic)、法国赛博集团(SEB)、WMF、德国卡赫(Karcher)、科勒(Kohler)、尼德科(Nidec)、小米(Xiaomi)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展开深入合作;在汽车内外饰与汽车智能座舱领域,公司亦已与上汽乘用车、上汽大通、吉利汽车、极氪汽车、比亚迪汽车、零跑汽车、延锋、华为、引望、恺博等知名企业展开深入合作。
公司主要产品及应用场景介绍如下:
应用领域 | 产品类别 | 代表产品图片 | 产品说明 |
智能家电 | 齿轮、精密结构件等 | 代表产品有3D涡轮、风扇、精密齿轮等精密零部件,主要应用于高速吸尘器、智能洗碗机等智能家电领域; | |
齿轮箱、齿轮箱驱动系统 | 代表产品为应用于扫地机器人、咖啡机齿轮箱等智能家电的高精度齿轮箱及其驱动系统;公司产品在保证家电设备静音、稳定的运行状态下实现精准的输出; | ||
散热系统集成 | 代表产品为应用于智能坐便器、智能冰箱、洗碗机等智能家电的散热风扇系统; | ||
汽车智能座舱 | 齿轮、精密结构件 | 代表产品为应用于座椅调角器、调节器、锁止机构、旋转屏等传动机构的齿轮、齿轮箱等; | |
加油小门执行机构 | 代表产品主要有加油小门执行机构,其执行功能对环境稳定性及使用寿命都有很高的要求; | ||
大扭矩车载执行器 | 代表产品有摆门驱动电机组件,其执行功能对扭矩、噪音、寿命、防水都有很高的要求; | ||
中大型汽车轻量化零部件 | 中大型轻量化内外饰部件 | 代表产品主要有汽车全塑前端模块、钢塑一体CCB横梁、汽车全塑尾门、汽车全塑引擎盖、扰流板、加油口盒等汽车轻量化内外饰零部件。与传统的钢制内外饰件相比,平均减重高达20%-30%; | |
模具 | 精密模具 | 为注塑成型生产过程中所必须的工艺装备。 |
(二)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在研发方面主要以自主研发为主,产学研结合为辅,利用公司精密模具细分领域重点模范企业形成的行业优势,横向拓展汽车轻量化外饰部件、智能座舱精密结构件、智能家电齿轮箱等细分领域,丰富产品种类,纵向向产业价值链上下游延伸,增加产品附加值。目前已建立了面向市场需求和多部门、内外协同的研发体系,构建了精细管理、高效合作、职责明确的研发绩效考核模式,专注于开展产品生产、工艺稳定、成本控制、品质提升,形成销售指引研发,研发带动生产,生产促进销售的良性循环。
2、采购模式
公司的物资采购由物资采购中心集中管理,采购部根据采购计划结合市场行情分析、原材料价格走势和行情波动趋势等因素综合考虑,在保障一定的生产安全库存的基础上,择时采购。通过对大宗物资供应链及产业
链的深入研究,根据采购品种上、下游产业的价格分析,同时 结合市场信息的采集与分析,实现专业化招投标采购管理模式,在保证质量第一的基础上有效降低公司采购成本。
3、生产模式
坚持以销定产制定生产计划,公司主要根据客户订单需求和销售预测情况,以客户需求为导向,进行生产计划、调度、管理和控制。公司产品质量部负责生产全过程的质量监督,对原辅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产品符合质量标准。公司采供部负责原材料和包装物的准备工作,确保满足生产计划的要求。
4、销售模式
公司始终以全球视野看待企业发展与资源配置,坚持走国际化、多元化道路,以期逐步建立起辐射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的销售网络。公司服务于松下电器、法国赛博集团、德国卡赫、东芝、吉利、上汽、延锋、华为等国内外知名客户,公司直接与客户开展销售业务,减少中间环节,有利于控制销售渠道风险,了解客户的真实需求,并及时向公司研发生产部门反馈,有利于公司进行产品结构调整和不断推出满足客户需求的新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研发与创新优势
公司始终把技术创新摆在发展的首要位置。现有研发团队160余人,成立有精密模具、齿轮箱减速器、汽车轻量化应用和智能家电ODM/OEM等四大独立研发部门,分别为汽车和家电领域客户提供整体的技术解决方案。
公司在研发端持续不断的投入,已成功为客户开发并量产了多款家用电器齿轮箱、汽车轻量化全塑尾门、加油口盒执行机构、11万转PEEK材料高速涡扇等项目,各项性能指标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2022年,公司在车载减速器执行机构领域亦实现了较大的突破,团队研发的摆门驱动电机组件成功获得某新能源主机厂定点,实现了公司在该领域研发与业务端0到1的重大突破。
研发能力作为企业真正的价值核心,一直是公司发展的重中之重。公司将始终坚持在研发端的大力投入,为公司未来可持续性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二)硬件设备与管理优势
硬件方面,基于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所配备的设备等硬件设施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整体完全覆盖客户从前期研发、试验制造、批量生产到全流程管控的各类要求。标准类设备包括Arburg、Sodick、Engel、+GF+、蔡司等品牌的注塑成型、机械加工与测量设备。针对非标类设备,公司拥有独立的开发部门,结合生产与实际需求,成功开发并应用了多种自动化组装、自动化检测等设备,大幅度提高了生产效率与质量水平,例如团队成功开发的多嵌件自动化拉铆线,将原先一条线10人减少至2人,而产能却同比提升了40%。
管理方面,公司积极拥抱“工业4.0”,引进和落地了ERP,PLM,MES,WMS等软件,大幅度提高了工厂的管理效率与运营透明度,同时,公司IT团队也正不断地对上线系统进行定制化优化,基于实际的业务与管理需求进行改良,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管理的竞争壁垒。
(三)品牌与客户资源优势
近几年,公司承接了大量复杂、高精密的零组件开发与制造业务,得到了客户的广泛认可。
智能家电领域,公司已经成为松下(Panosonic)、WMF、卡赫(Karcher)、SEB、东芝(Toshiba)、科勒(Kohler)、尼德科(Nidec)、小米等全球知名企业的合作伙伴。
汽车零部件领域,公司凭借技术、硬件以及管理上的优势,也成功进入了上汽、吉利汽车、极氪汽车、比亚迪汽车、零跑汽车、延锋、华为、引望、恺博等知名企业的供应商体系,并展开了深入合作。合格供应商资质一旦被认定,为保证产品品质及维护供货的稳定性,厂商通常不会轻易改变模具与制造供货渠道。这种严格的供应商资质认定,以及基于长期合作而形成的稳定客户关系,对新进入的企业形成了极强的资质壁垒。公司在保持与核心大客户长期稳定合作的同时,亦在与其他优质客户沟通交流,不断开发新的市场资源。
(四)技术与工艺优势
公司积累了多年的模具制造与产品量产经验,能够实现高精度、高寿命、高品质持续稳定量产。
1.高效率
目前公司普通精密模具的平均制造周期为25天,高精密高难度模具的平均制造周期为35天;注塑成型设备规格较为齐全,锁模力从30吨至4,000吨,可注塑单件重量从0.01克至10,000克,满足各规格产品的生产。
2.高精度
目前公司模具制造的最高精度已经达到±1μm,表面粗糙度达到Ra0.16,刀具切削加工硬度达到HRC60-HRC63,成型产品精度达到±5μm。以公司获得精模奖的“RS3630200 钉仓注塑模具”为例,该产品用于医疗手术中替代传统羊肠线的钛钉储仓,制件的精度要求很高,零部件组装紧密,注塑件允许公差±0.008mm,且不允许存在任何毛刺,为满足该等精度要求,保证产品质量稳定,模具材料需要经过去应力处理,且模具零件加工精度需达到0.002mm,并需在恒温车间(20±0.5)℃环境中生产。
3.高品质
公司模具产品注塑使用寿命至少50万次,目前个别产品注塑使用次数已超过500万次且使用状态良好。从先进产品质量检测设备的应用到相关质量管理制度在组织层展开并细化落实,实现产品生产线的全流程实时化管控,涵盖研发、设计、采购、制造到交付等所有环节,从而确保产品质量,打造优质的公司口碑。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耕智能家电、汽车智能座舱和汽车轻量化三大业务板块,积极把握行业发展机遇,竞争力得到进一步巩固与加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751,001,145.8元,同比上升10.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000,845.07元,同比增长12.18%。
公司营收实现较快增长,主要得益于汽车智能座舱零部件和汽车轻量化结构件业务实现快速增长。同时,伴随着产品结构的持续优化,公司整体毛利率得到进一步改善。
报告期内,公司工作重点如下:
(1)汽车智能座舱零部件和汽车轻量化结构件业务实现快速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Tier1与Tier2双轨战略布局,深度参与汽车产业变革。在Tier1领域,公司以"以塑代钢+钢塑一体"技术路线为核心,构建轻量化材料创新体系。报告期内,公司首款CCB钢塑一体横梁取得从研发到量产的突破性进展,全塑前端模块完成主流新能源车型适配。同时,公司积极投入研发以储备新的轻量化技术方案,形成"技术研发-客户验证-量产转化"的良性循环,已与上汽大众、吉利、比亚迪等头部主机厂建立深度合作。作为Tier2供应商,公司依托精密模具开发及多嵌件注塑技术优势,聚焦智能座舱与三电系统核心件,为华为、延锋等行业优质客户提供高精度齿轮、精密结构件、电机电控铜牌等关键部件。
(2)智能家电业务产品结构持续优化
报告期内,通过持续技术升级,公司已完成从单一注塑件供应商向机电一体化模组解决方案商的转型。公司自主构建的齿轮箱和马达箱等复杂模组研发与制造能力,可满足全自动咖啡机、擦窗机等几十款家电整体产品的传动件定制化需求,与SEB、WMF、松下、卡赫等家电知名企业已形成战略绑定。公司将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扩大高毛利模组产品占比,增强抗周期能力,继续巩固高端市场地位。
(3)车载执行器类传动件业务
报告期内,由公司自主研发的车载大扭矩摆门执行器实现了顺利量产,标志着公司依托在传动机构的技术积累,正式由家电行业拓展到了汽车零部件行业,形成了业务的协同效应。成熟的执行器研发团队与高效的制造执行能力,匹配已有的汽车主机厂客户网络,将多方位助力公司在汽车零部件领域开辟出一个新的业务高速增长点。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751,001,145.80 | 100% | 677,607,866.79 | 100% | 10.83% |
分行业 | |||||
注塑产品 | 676,783,193.56 | 90.12% | 603,564,621.24 | 89.07% | 1.05% |
精密模具 | 48,144,091.78 | 6.41% | 44,640,180.22 | 6.59% | -0.18% |
金属零部件 | 26,073,860.46 | 3.47% | 29,403,065.33 | 4.34% | -0.87% |
分产品 | |||||
智能家电精密零 组件 | 449,918,170.65 | 59.91% | 419,827,768.89 | 61.96% | -2.05% |
智能座舱精密零 组件 | 83,607,962.71 | 11.13% | 48,325,439.20 | 7.13% | 4.00% |
汽车轻量化内外 饰件 | 119,139,121.51 | 15.86% | 113,643,719.91 | 16.77% | -0.91% |
金属零部件 | 26,073,860.46 | 3.47% | 29,403,065.33 | 4.34% | -0.87% |
精密模具 | 48,144,091.78 | 6.41% | 44,640,180.22 | 6.59% | -0.18% |
其他 | 24,117,938.69 | 3.21% | 21,767,693.24 | 3.21% | 0.00% |
分地区 | |||||
内销 | 516,692,615.18 | 68.80% | 513,408,350.44 | 75.77% | -6.97% |
外销 | 234,308,530.62 | 31.20% | 164,199,516.35 | 24.23% | 6.97%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751,001,145.80 | 100.00% | 677,607,866.79 | 100.00% | 0.00% |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注塑产品 | 676,783,193.56 | 542,175,798.70 | 19.89% | 12.13% | 10.72% | 1.02% |
精密模具 | 48,144,091.78 | 28,565,174.25 | 40.67% | 7.85% | 10.16% | -1.24% |
金属零部件 | 26,073,860.46 | 14,469,143.33 | 44.51% | -11.32% | -29.44% | 14.25% |
分产品 | ||||||
智能家电精密零 组件 | 449,918,170.65 | 361,615,531.40 | 19.63% | 7.17% | 5.50% | 1.27% |
智能座舱精密零 组件 | 83,607,962.71 | 57,779,545.36 | 30.89% | 73.01% | 74.93% | -0.76% |
汽车轻量化内外 饰件 | 119,139,121.51 | 101,186,795.51 | 15.07% | 4.84% | 3.97% | 0.71% |
金属零部件 | 26,073,860.46 | 14,469,143.33 | 44.51% | -11.32% | -29.44% | 14.25% |
精密模具 | 48,144,091.78 | 28,565,174.25 | 40.67% | 7.85% | 10.16% | -1.24% |
其他 | 24,117,938.69 | 21,593,926.43 | 10.47% | 10.80% | 30.22% | -13.35% |
分地区 | ||||||
内销 | 516,692,615.18 | 388,142,918.25 | 24.88% | 0.64% | -3.63% | 3.33% |
外销 | 234,308,530.62 | 197,067,198.03 | 15.89% | 42.70% | 47.78% | -2.89%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751,001,145.80 | 585,210,116.28 | 22.08% | 10.83% | 9.15% | 1.20%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精密模具、注塑 产品 | 销售量 | 套 | 547 | 454 | 20.48% |
生产量 | 套 | 526 | 470 | 11.91% | |
库存量 | 套 | 142 | 163 | -12.88% | |
销售量 | 吨 | 11,500 | 10,089 | 13.99% | |
生产量 | 吨 | 11,562 | 10,011 | 15.49% | |
库存量 | 吨 | 686 | 624 | 9.94%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注塑产品 | 直接材料 | 300,535,101.25 | 51.36% | 295,599,874.01 | 55.14% | -3.78% |
注塑产品 | 直接人工 | 93,067,383.89 | 15.90% | 72,971,328.41 | 13.61% | 2.29% |
注塑产品 | 制造费用 | 138,596,204.51 | 23.68% | 106,359,676.17 | 19.84% | 3.84% |
精密模具 | 直接材料 | 13,927,202.59 | 2.38% | 9,519,749.87 | 1.78% | 0.60% |
精密模具 | 直接人工 | 2,709,834.70 | 0.46% | 2,715,893.65 | 0.51% | -0.05% |
精密模具 | 制造费用 | 11,928,136.96 | 2.04% | 13,696,013.35 | 2.55% | -0.51% |
金属零部件 | 直接材料 | 7,818,528.07 | 1.34% | 7,628,907.19 | 1.42% | -0.08% |
金属零部件 | 直接人工 | 991,029.94 | 0.17% | 1,872,506.12 | 0.35% | -0.18% |
金属零部件 | 制造费用 | 5,659,585.32 | 0.97% | 11,004,898.25 | 2.05% | -1.08% |
单位:元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智能家电精零 | 营业成本 | 361,615,531. | 61.79% | 342,757,168. | 63.93% | -2.14% |
组件 | 40 | 27 | ||||
智能座舱精密零组件 | 营业成本 | 57,779,545.36 | 9.87% | 33,029,880.94 | 6.16% | 3.71% |
汽车轻量化内外饰件 | 营业成本 | 101,186,795.51 | 17.29% | 97,323,308.95 | 18.15% | -0.86% |
金属零部件 | 营业成本 | 14,469,143.33 | 2.47% | 20,506,311.56 | 3.82% | -1.35% |
精密模具 | 营业成本 | 28,565,174.25 | 4.88% | 25,931,656.87 | 4.84% | 0.04% |
其他 | 营业成本 | 21,593,926.43 | 3.69% | 16,582,948.84 | 3.09% | 0.60% |
说明无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488,885,015.73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65.10%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196,968,136.96 | 26.24% |
2 | 第二名 | 141,664,352.56 | 18.86% |
3 | 第三名 | 66,274,673.95 | 8.82% |
4 | 第四名 | 48,835,299.05 | 6.50% |
5 | 第五名 | 35,142,553.21 | 4.68% |
合计 | -- | 488,885,015.73 | 65.10%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94,365,781.66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5.33%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25,544,521.63 | 4.15% |
2 | 第二名 | 20,468,544.07 | 3.32% |
3 | 第三名 | 18,672,626.00 | 3.03% |
4 | 第四名 | 14,871,338.10 | 2.42% |
5 | 第五名 | 14,808,751.86 | 2.41% |
合计 | -- | 94,365,781.66 | 15.33%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8,994,130.76 | 9,507,985.54 | -5.40% | |
管理费用 | 53,535,974.95 | 43,568,557.45 | 22.88% | |
财务费用 | 11,062,588.12 | 10,122,247.37 | 9.29% | |
研发费用 | 35,718,119.92 | 33,458,607.00 | 6.75% |
4、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小鸭除螨仪模具及产品 | 实现技术突破和量产销售 | 已完结 | 实现客户认定,形成销售 | 提高市场销售额 |
AGS充电小门齿轮模具及产品 | 实现技术突破和量产销售 | 已完结 | 实现客户认定,形成销售 | 提高市场销售额 |
方德天窗减速箱体模具及产品 | 实现技术突破和量产销售 | 已完结 | 实现客户认定,形成销售 | 提高市场销售额 |
隐藏式门把手模具及产品 | 实现技术突破和量产销售 | 已完结 | 实现客户认定,形成销售 | 提高市场销售额 |
CM2E外摆门电机模具及产品 | 实现技术突破和量产销售 | 已完结 | 实现客户认定,形成销售 | 提高市场销售额 |
DH155铜排模具及产品 | 实现技术突破和量产销售 | 已完结 | 实现客户认定,形成销售 | 提高市场销售额 |
洗衣机模具及产品 | 实现技术突破和量产销售 | 已完结 | 实现客户认定,形成销售 | 提高市场销售额 |
W45洗碗机模具及产品 | 实现技术突破和量产销售 | 已完结 | 实现客户认定,形成销售 | 提高市场销售额 |
RT喷嘴模具及产品 | 实现技术突破和量产销售 | 已完结 | 实现客户认定,形成销售 | 提高市场销售额 |
L-drive遮阳帘模具及产品 | 实现技术突破和量产销售 | 已完结 | 实现客户认定,形成销售 | 提高市场销售额 |
咖啡机齿轮箱模具及产品 | 实现技术突破和量产销售 | 已完结 | 实现客户认定,形成销售 | 提高市场销售额 |
车载RADAR1.3MRR天线罩模具及产品 | 实现技术突破和量产销售 | 已完结 | 实现客户认定,形成销售 | 提高市场销售额 |
EWEA前端框架总成 | 实现技术突破和量产销售 | 已完结 | 实现客户认定,形成销售 | 提高市场销售额 |
HY11前端框架总成 | 实现技术突破和量产销售 | 已完结 | 实现客户认定,形成销售 | 提高市场销售额 |
E245钢塑横梁总成(CCB) | 实现技术突破和量产销售 | 已完结 | 实现客户认定,形成销售 | 提高市场销售额 |
T-Cross前端框架总成 | 实现技术突破和量产销售 | 已完结 | 实现客户认定,形成销售 | 提高市场销售额 |
Venus-MS11前端框架总成 | 实现技术突破和量产销售 | 已完结 | 实现客户认定,形成销售 | 提高市场销售额 |
UGEA前端模块 | 实现技术突破和量产销售 | 已完结 | 实现客户认定,形成销售 | 提高市场销售额 |
L946前端模块 | 实现技术突破和量产销售 | 已完结 | 实现客户认定,形成销售 | 提高市场销售额 |
L946横梁总成 | 实现技术突破和量产销售 | 已完结 | 实现客户认定,形成销售 | 提高市场销售额 |
EX1H前端模块 | 实现技术突破和量产销售 | 已完结 | 实现客户认定,形成销售 | 提高市场销售额 |
DX1H前端模块 | 实现技术突破和量产销售 | 已完结 | 实现客户认定,形成销售 | 提高市场销售额 |
FX11-A2前端模块 | 实现技术突破和量产销售 | 已完结 | 实现客户认定,形成销售 | 提高市场销售额 |
高强度防污吸尘器外壳的研发 | 实现技术突破和量产销售 | 已完结 | 实现客户认定,形成销售 | 提高市场销售额 |
免喷涂耐刮擦扫地机器人壳体的研发 | 实现技术突破和量产销售 | 已完结 | 实现客户认定,形成销售 | 提高市场销售额 |
耐高温一体成型小型水壶注塑件的研发 | 实现技术突破和量产销售 | 已完结 | 实现客户认定,形成销售 | 提高市场销售额 |
抗老化防滑智能马桶盖的研发 | 实现技术突破和量产销售 | 已完结 | 实现客户认定,形成销售 | 提高市场销售额 |
耐污抗菌改性智能马桶盖的研发 | 实现技术突破和量产销售 | 已完结 | 实现客户认定,形成销售 | 提高市场销售额 |
高尺寸稳定性吸尘器外壳的研发 | 实现技术突破和量产销售 | 已完结 | 实现客户认定,形成销售 | 提高市场销售额 |
电烫斗外壳结构 | 实现技术突破和量产销售 | 已完结 | 实现客户认定,形成销售 | 提高市场销售额 |
便于拆卸的吸尘器用集尘盒 | 实现技术突破和量产销售 | 已完结 | 实现客户认定,形成销售 | 提高市场销售额 |
分体式蒸汽电烫斗外壳 | 实现技术突破和量产销售 | 已完结 | 实现客户认定,形成销售 | 提高市场销售额 |
具有汽化腔杂质收集功能的可装配式电烫斗把手上盖 | 实现技术突破和量产销售 | 已完结 | 实现客户认定,形成销售 | 提高市场销售额 |
便于拆卸的吸尘器用集尘盒 | 实现技术突破和量产销售 | 已完结 | 实现客户认定,形成销售 | 提高市场销售额 |
便于安装的吸尘器用碳素毛刷 | 实现技术突破和量产销售 | 已完结 | 实现客户认定,形成销售 | 提高市场销售额 |
流线型便捷收纳电烫斗外壳 | 实现技术突破和量产销售 | 已完结 | 实现客户认定,形成销售 | 提高市场销售额 |
高稳固性减振型医疗设备底壳 | 实现技术突破和量产销售 | 已完结 | 实现客户认定,形成销售 | 提高市场销售额 |
智能温控型电烫斗外壳 | 实现技术突破和量产销售 | 已完结 | 实现客户认定,形成销售 | 提高市场销售额 |
多功能高保护型医疗设备底壳 | 实现技术突破和量产销售 | 已完结 | 实现客户认定,形成销售 | 提高市场销售额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165 | 162 | 1.85%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14.05% | 14.82% | -0.77% |
研发人员学历 | |||
本科 | 28 | 27 | 3.70% |
硕士 | 2 | 2 | 0.00%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51 | 50 | 2.00% |
30~40岁 | 75 | 84 | -10.71% |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4年 | 2023年 | 2022年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35,718,119.92 | 33,458,607.00 | 33,849,967.21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4.76% | 4.94% | 5.07%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 | 0.00%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66,834,647.28 | 585,844,439.58 | 13.8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17,298,201.75 | 469,401,704.49 | 31.5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536,445.53 | 116,442,735.09 | -57.4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72,465.94 | 2,474,693.74 | -4.1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6,220,133.06 | 50,614,215.66 | 129.6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 -113,847,667.12 | -48,139,521.92 | -136.50% |
额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97,697,679.64 | 420,103,389.70 | 18.4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68,939,262.59 | 471,090,107.90 | -0.4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758,417.05 | -50,986,718.20 | 156.40%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3,981,429.53 | 17,840,500.84 | -290.47%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6690.63万元,下降了57.46%,主要系本报告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及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6570.81万元,下降了136.50%,主要系本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3、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7974.51万元,上升了156.4%,主要系本报告期取的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1,150,180.84 | -2.77% | 否 |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0.00 | 0.00% | 否 | |
资产减值 | -9,494,347.42 | -22.83% | 否 | |
营业外收入 | 29,361.29 | 0.07% | 否 | |
营业外支出 | 93,974.21 | 0.23% | 否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4年末 | 2024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47,337,534.99 | 3.97% | 103,676,848.36 | 9.24% | -5.27% | |
应收账款 | 326,138,031.25 | 27.38% | 248,951,798.43 | 22.20% | 5.18% | |
存货 | 224,504,467.26 | 18.85% | 196,440,218.01 | 17.52% | 1.33% | |
投资性房地产 | 66,200,098.89 | 5.56% | 57,028,705.35 | 5.08% | 0.48% | |
长期股权投资 | 1,114,138.87 | 0.09% | 935,403.63 | 0.08% | 0.01% |
固定资产 | 302,723,662.25 | 25.42% | 323,564,425.29 | 28.85% | -3.43% | |
在建工程 | 21,164,779.76 | 1.78% | 2,355,745.89 | 0.21% | 1.57% | |
使用权资产 | 2,150,337.24 | 0.18% | 1,193,356.78 | 0.11% | 0.07% | |
短期借款 | 124,095,027.78 | 10.42% | 194,684,761.46 | 17.36% | -6.94% | |
合同负债 | 5,113,519.88 | 0.43% | 6,570,851.81 | 0.59% | -0.16% | |
长期借款 | 207,759,911.11 | 17.44% | 29,024,544.44 | 2.59% | 14.85% | |
租赁负债 | 298,343.13 | 0.03% | 128,497.93 | 0.01% | 0.02%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 目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3,499,506.14 | 3,499,506.14 | 质押 | 票据保证金 |
固定资产 | 281,263,335.92 | 132,799,262.69 | 抵押 | 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53,618,906.77 | 39,730,834.45 | 抵押 | 借款抵押 |
投资性房地产 | 69,769,694.25 | 38,281,246.52 | 抵押 | 借款抵押 |
合 计 | 408,151,443.08 | 214,310,849.80 | - | - |
项 目
项 目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24,775,466.48 | 24,775,466.48 | 质押 | 票据保证金 |
货币资金 | 1,081,923.50 | 1,081,923.50 | 冻结 | 诉讼冻结款 |
应收票据 | 13,980,326.35 | 13,980,326.35 | 质押 | 借款质押 |
固定资产 | 286,060,667.47 | 166,715,705.25 | 抵押 | 借款抵押、票据额度抵押 |
续上表: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及土地使用权用于借款抵押情况(单位:万元)
被担保单位 | 抵押权人 | 抵押物类型 | 抵押物账面净值 | 抵押借款金额 | 借款到期日 | 保证担保人 |
本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宁波慈溪支行 | 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 | 1,711.45 | 3,500.00 | 2025/7/15 | 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1,500.00 | 2025/11/21 | |||||
本公司 | 交通银行宁波慈溪支行 | 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无形资产 | 19,369.68 | 2,000.00 | 2025/2/3 | 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德欣汽车电器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6/2/4 | |||||
3,000.00 | 2026/8/6 | |||||
2,000.00 | 2026/11/14 | |||||
800.00 | 2026/12/23 | |||||
2,990.00 | 2025/12/18 | |||||
3,990.00 | 2026/2/3 | |||||
3,990.00 | 2026/2/3 | |||||
2,990.00 | 2026/2/4 | |||||
2,990.00 | 2026/2/3 | |||||
1,800.00 | 2025/8/13 | |||||
1,600.00 | 2025/8/27 | |||||
合计 | 21,081.13 | 34,150.00 | - | - |
[注]上述抵押物中用于抵押的资产账面价值为21,081.13万元,其中投资性房地产3,828.12万元、固定资产13,279.93万元、无形资产3,973.08万元。
无形资产 | 71,387,416.13 | 56,733,351.65 | 抵押 | 借款抵押、票据额度抵押 |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 | 88,059,772.47 | 57,028,705.35 | 抵押 | 借款抵押、票据额度抵押 |
合 计 | 485,345,572.40 | 320,315,478.58 | - | - |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68,633,243.28 | 27,674,576.85 | 148.00%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衍生品投资类型 | 初始投资金额 | 期初金额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报告期内购入金额 | 报告期内售出金额 | 期末金额 | 期末投资金额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 |
远期结售 | 0 | 932,850 | 0 | 0 | 0 | 932,850 | 0 | 0.00% |
合计 | 0 | 932,850 | 0 | 0 | 0 | 932,850 | 0 | 0.00% |
报告期内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政策、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以及与上一报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
报告期实际损益情况的说明 | 2024年度公司衍生金融工具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为932,850.00元 |
套期保值效果的说明 |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外币业务,公司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开展与日常经营需求相关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降低公司面临的汇率波动的风险,公司衍生品业务能达到公司预期目标,风险整体可控。 |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操作仍存在以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的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而带来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交易违约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衍生品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外汇衍生品交易原则: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2、在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前,在多个交易对手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衍生工具开展业务。 3、为最大程度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授权相关部门和人员密切关注和分析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操作策略。 4、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权限、业务流程、风险管理制度、报告制度及保密制度等作了明确规定,有效规范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行为。 5、公司及子公司仅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存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或者与对应的外币银行借款的兑付期限相匹配。 6、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 | 未到截止日期的远期结汇业务根据锁定的远期结汇汇率与报告期末远期汇率的差额确定期末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设与参数的设定 | |
涉诉情况(如适用) | 不适用 |
2) 报告期内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宁波海德欣汽车电器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注塑件的生产和销售 | 人民币8000万元 | 297,630,752.67 | -1,579,805.33 | 155,086,352.76 | -8,358,654.85 | -8,314,900.33 |
嘉兴横河汽车电器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注塑件的生产和销售 | 人民币12000万元 | 202,211,098.23 | 146,483,614.75 | 110,941,200.46 | 9,970,977.77 | 8,914,157.35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总体战略定位与发展目标
公司秉承“敬业守信,改善创新,客户至上”的经营理念,坚持以科技与技术创新为发展先驱,始终围绕精密制造布局未来,致力于成为全球精密制造领域领先的系统方案解决商。
公司将继续加大在精密模具、齿轮传动、新能源汽车轻量化应用、散热模块等领域的技术创新与研发投入,进一步开拓市场,巩固并完善业务体系,扩大经营规模,加速提升“横河精密”在精密制造领域的行业地位,争取用5-10年时间,将公司逐步打造成国内一流国际领先的精密零组件制造企业。
(二)公司的业务发展计划
1、优化资源配置,加速推进重点领域技术创新成果转化
公司以精密模具及精密零组件的研发和制造为核心,面对国内汽车、家电等领域加速智能化、轻量化的发展趋势,公司将不断开拓下游新市场、新应用及新客户,持续加大在精密模具、齿轮及齿轮箱、新能源汽车轻量化应用、散热模块等领域的研发投入,建立健全技术创新机制,加快实验项目量产化的推进,使公司在精密制造领域成为一流的研发和生产基地。
现有产品已与松下(Panosonic)、卡赫(Karcher)、赛博(SEB)、上汽(SAIC)、吉利(Geely)、华为(HUAWEI)、延锋(Yanfeng)等国内外知名客户展开合作,公司将继续以扎实的技术水平和可靠的产品质量,巩固并提高现有市场份额,继续扩大和深化在家电和汽车行业的产品应用,同时积极开拓医疗、通讯等领域新兴市场,以差异化的产品和服务为客户创造更大价值,提升区域和细分领域市场掌控力影响力。
2、强化人才梯队建设,助力企业持续发展
做好人才规划工作,对企业持续发展所需的各类人才,特别是产品研发和工艺人才要进行科学预测和规划,以满足企业战略发展的需要;采取自主培养与吸纳引进并举措施,加大对人才开发的投入力度,利用内外各类资源培养人才,形成五大人才梯队(领军、高级、关键、骨干及基础人才)。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以企业战略规划目标为基础,使人力资源管理成为企业发展战略的核心和保证;建 立以工作分析为基础,以关键业绩指标为核心,以绩效管理、薪酬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业绩管理体系;注重员工能力的开发与培养,运用人才的引进、培训开发、生涯管理等方式方法,形成高素质、专业化的人才梯队,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专业、高效的人才保障。
3、内控体系持续完善,制造能力精益求精。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加强和完善人力资源项目,重点推进绩效管理;进一步推进 ERP 供应链管理系统;引入 CRM 客户管理系统及加密软件管理系统;补充和修订公司财务内控制度;结合证监会和交易所修订的最新规则,进一步补充修订公司相关制度;持续优化现有业务流程,完善生产对标指标体系,全面深化对标找差,提升技术经济指标。公司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科学有效的决策机制和内部管理机制,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打造安全稳定高效可持续的供应链,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4、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持续为股东创造价值。
公司将继续坚持主动式投资者关系管理以加强与投资者交流,增加线上、线下交流沟通的频次,对于互动平台的投资者提问及时进行回复。积极举办业绩说明会、参加深交所、券商等机构组织的活动,以多渠道、多形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互动,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积极向市场传递公司投资价值,让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当前公司经营现状,增强投资者信心,持续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此外,公司将进一步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
(三)公司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所耗用的原材料主要为塑料颗粒,其价格主要受市场行情波动的影响,难以预测。区域冲突加速全球经济转向滞涨,使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公司一方面将通过供应链整合与优化,降低生产成本,来消化原材料价格波动可能带来的挑战。通过采购方式的优化,降低采购成本,改进公司生产组织模式,改进工艺,降低生产成本,优化仓储策略,降低仓储成本。另一方面,通过提高产品设计水平,提升产品的体验和外观设计水准,提升产品的附加价值,从而通过提高销售价格来对抗原料涨价的风险。
2、市场竞争风险
精密模具制造行业是一个充分竞争的行业,产业集中度日趋提高,行业内已形成一批规模化生产的领先企业,规模化企业之间的竞争成为行业主流。
公司根据行业需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和技术进步趋势,调整模具制造业务服务自身生产制造为主,向下游精密零组件的研发制造业务进行拓展,提升行业竞争力的同时构筑更强的竞争壁垒,同时,对销售渠道进行大力拓展和精细管理,从而保持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3、客户相对集中风险
公司客户相对集中,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占公司总销售额比例逾65%,如果公司主要客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发生不利变化,或者主要客户的产品结构调整导致其对公司产品的需求量减少,则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进而使公司面临营业利润大幅下滑的风险。公司将坚持稳健发展策略,优化主营业务结构,加强研究与研发投入,保持业务与技术的领先,持续探索新的业务突破点,创造新的更多的利润增长点。
4、贸易及外汇风险
公司出口业务资金普遍采用美元结算,且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拓展,外汇收支将更加频繁。因此,若汇率发生较大波动或集团未能有效地控制汇率波动的风险,则可能导致公司产生汇兑损失,进而对盈利能力带来一定负面影响。针对汇率波动的风险,本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家外汇政策的变化和汇率信息,增强判断国际汇率市场变化趋势的能力,在原料进口时机、产品出口国家或地区的选择及汇率保值上慎重决策、灵活应对、科学把握,尽可能规避上述由于汇率波动而产生的风险。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十三、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十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
□是 ?否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治理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发布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报告期内,公司结合有关内控监管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新制定了《公司内部问责制度》以及修订了《公司采购控制制度》、《公司费用控制制度》,加上公司以往年度已经制定的章程、各项制度、细则,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的制度框架,从制度上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各自应履行的职责和议事规则,并为独立董事开展工作提供了进一步的保障,从而为公司的规范运作提供了更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一)独立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等方面与公司股东相互独立,具备独立自主经营的能力。
(二)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董事长主持,邀请了见证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在股东大会上能够保证各位股东有充分的发言权,确保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力。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各次股东大会均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单独或合并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也无应监事会提议召开的股东大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事项,本公司均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不存在绕过股东大会的情况,也不存在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况。
(三)公司与实际控制人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为胡志军、黄秀珠夫妇两人。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则制度的规定,执行有关要求,不存在绕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直接决策应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事项之行为,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现象,公司亦无为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上独立于实际控制人。
(四)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董事会各位董事能够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开展工作,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同时积极参加相关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下设有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除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以外,其他专门委员会均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席,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科学和专业的意见和参考。各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制度规则的规定履行职权,不受公司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预。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公司董事参加了相关培训,通过进一步学习、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了履行董事职责的能力。
(五)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黄晓倩女士、余星亮先生、于卫星先生、李建军先生(离任)、曹惠民先生(离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本报告期内,持续关注公司发展及经营状况,对公司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公司治理等事项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以谨慎客观的态度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对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六)关于信息披露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秉承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规则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规则制度的规定,明确公
司信息披露责任,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自2016年8月上市以来,持续致力于与广大投资者建立公开、透明的投资者关系。公司设立了投资者电话专线、专用传真、专用邮箱等多个信息沟通渠道,为投资者及时获取公司信息提供平台。
(七)相关利益者情况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实现股东、员工、政府部门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公司与客户和供应商建立了长期良好、平等互利的合作关系、各方合力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生产经营体系,具备完全自主的经营能力,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相互独立。
(一)人员独立
本报告期内,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未在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和领取报酬;公司财务人员没有在股东单位兼职。公司已建立独立的劳动人事、社会保障体系及工资管理体系。
(二)资产独立
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对生产经营所需各项主要资产(如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等)的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与公司股东和其他关联方之间资产相互独立。
(三)财务独立
公司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会计人员,独立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决策。公司开设有独立的银行账号,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纳税义务。
(四)机构独立
公司已建立了包含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各权力机构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履行各自的职责;建立了适应自身发展需要的组织结构,并根据企业发展情况调整优化,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各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相互独立、协作和制约。
(五)业务独立
公司具有独立的材料采购、产品生产和产品销售系统,拥有独立的决策和执行机构,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系统;能够独立地对外达成协议、订立合同,独立采购、生产并销售公司产品;具有面向市场的自主经营能力;公司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没有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60.20% | 2024年01月30日 | 2024年01月30日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59.92% | 2024年03月26日 | 2024年03月26日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等议案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59.91% | 2024年05月16日 | 2024年05月16日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59.90% | 2024年11月29日 | 2024年11月29日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 |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六、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胡志军 | 男 | 63 | 董事 | 现任 | 66,742,900 | 0 | 0 | 0 | 66,742,900 | |||
黄飞虎 | 男 | 46 | 董事 | 现任 | 115,000 | 0 | 0 | 0 | 115,000 | |||
胡建锋 | 男 | 36 | 董事 | 现任 | 0 | 0 | 0 | 0 | 0 | |||
陆正苗 | 男 | 51 | 董事 | 现任 | 80,000 | 0 | 0 | 0 | 80,000 | |||
徐建军 | 男 | 56 | 董事 | 离任 | 70,000 | 0 | 0 | 0 | 70,000 | |||
李建军 | 男 | 61 | 独立董事 | 离任 | 0 | 0 | 0 | 0 | 0 | |||
曹惠民 | 男 | 71 | 独立董事 | 离任 | 0 | 0 | 0 | 0 | 0 | |||
黄晓倩 | 女 | 47 | 独立董事 | 现任 | 0 | 0 | 0 | 0 | 0 | |||
于卫星 | 男 | 55 | 独立董事 | 现任 | 0 | 0 | 0 | 0 | 0 | |||
余星亮 | 男 | 37 | 独立董事 | 现任 | 0 | 0 | 0 | 0 | 0 |
吴锐 | 男 | 44 | 高级管理人员 | 离任 | 42,000 | 0 | 0 | 0 | 42,000 | |||
胡赞文 | 男 | 38 | 监事 | 现任 | 0 | 0 | 0 | 0 | 0 | |||
房其良 | 男 | 50 | 监事 | 现任 | 0 | 0 | 0 | 0 | 0 | |||
李建华 | 男 | 61 | 监事 | 现任 | 0 | 0 | 0 | 0 | 0 | |||
合计 | -- | -- | -- | -- | -- | -- | 67,049,900 | 0 | 0 | 0 | 67,049,900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是 □否详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陈建祥 | 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 | 离任 | 2024年02月27日 | 个人原因 |
吴锐 | 高级管理人员 | 解聘 | 2024年08月27日 | 解聘 |
徐建军 | 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4年11月29日 | 换届 |
曹惠民 | 独立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4年11月29日 | 换届 |
徐建军 | 独立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4年11月29日 | 换届 |
于卫星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24年11月29日 | 换届 |
余星亮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24年11月29日 | 换届 |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胡志军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助理工程师。自1992年起历任慈溪市横河塑料厂厂长,宁波横河模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宁波日锋机电有限公司董事,杭州日超机电有限公司董事,宁波建锋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上海星宁机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上海航旭织带有限公司董事长,慈溪市第十届政协委员;现任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杭州横松电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国模具工业协会常务理事,宁波市模具行业协会副会长,慈溪市模具行业协会名誉副会长,《中国模具信息》编辑委员会委员。
胡建锋先生: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研究生毕业于美国Brandeis大学,本科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2016年起历任海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上海趵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现任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黄飞虎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自2001年起历任华裕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职员、上海红心器具有限公司财务部长,现任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陆正苗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模具技术部负责人,现任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模具事业部总经理,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黄晓倩女士: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历任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庭长,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宣教处处长、新闻发言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务总监。
于卫星先生:1970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曾任宁波市塑料行业协会秘书长,现任宁波市塑料行业协会执行会长、宁波市新能源产业商会秘书长、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余星亮先生: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审计学专业,注册会计师。曾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项目经理,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师,杭州威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宁波中源欧佳渔具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杭州艾及帝文化创意有限公司董事,杭州茂凯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新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杭州响睿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江西九岭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绍兴光大芯业微电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胡赞文先生:男,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自2003年历任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模具学徒、文员、磨床学徒、加工中心机床操作员、模具部部长助理兼职测量室组长、电极保管员、刀具管理员,现任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刀具库组长。房其良先生;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自1997年起任职于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物流部门。李建华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自2005年起任宁波横河模具有限公司配件仓库主管,现任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仓库主管。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胡志军 | 中国模具工业协会 | 常务理事 | 否 | ||
胡志军 | 宁波市模具行业协会 | 副会长 | 否 | ||
胡志军 | 慈溪市模具行业协会 | 名誉副会长 | 否 | ||
胡志军 | 《中国模具信息》编辑委员会 | 委员 | 否 | ||
黄晓倩 |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务总监 | 是 | ||
于卫星 | 宁波市塑料行业协会 | 执行会长 | 是 | ||
于卫星 | 宁波市新能源产业商会 | 秘书长 | 是 | ||
于卫星 |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是 | ||
余星亮 | 杭州响睿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经理 | 是 | ||
余星亮 | 江西九岭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是 | ||
余星亮 | 绍兴光大芯业微电子有限公司 | 财务总监 | 是 | ||
余星亮 |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是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主要由基本工资及年终效益奖组成,相关人员的薪酬主要根据职级、个人资历、工作量等确定。
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方案及审查。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胡志军 | 男 | 63 | 现任 | 52.85 | 否 | |
陈建样 | 男 | 51 | 离任 | 4.6 | 否 | |
黄飞虎 | 男 | 46 | 现任 | 69.54 | 否 | |
胡建锋 | 男 | 36 | 现任 | 71 | 否 | |
陆正苗 | 男 | 51 | 现任 | 41.55 | 否 | |
徐建军 | 男 | 56 | 离任 | 25.88 | 否 | |
吴锐 | 男 | 44 | 离任 | 20.56 | 否 | |
李建军 | 男 | 61 | 离任 | 5 | 否 | |
曹惠民 | 男 | 71 | 离任 | 5 | 否 | |
黄晓倩 | 女 | 47 | 现任 | 5 | 否 | |
胡赞文 | 男 | 38 | 现任 | 15.18 | 否 | |
李建华 | 男 | 61 | 现任 | 10.51 | 否 | |
房其良 | 男 | 50 | 现任 | 9.25 | 否 | |
于卫星 | 男 | 55 | 现任 | 0.5 | 否 | |
余星亮 | 男 | 37 | 现任 | 0.5 | 否 | |
合计 | -- | -- | -- | -- | 336.92 | -- |
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4年01月08日 | 2024年01月08日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4年03月01日 | 2024年03月04日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4年04月18日 | 2024年04月18日 | 《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
(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4年04月26日 | 2024年04月28日 |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等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4年05月16日 | 2024年05月16日 |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4年08月27日 | 2024年08月27日 | 《关于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4年10月28日 | 2024年10月28日 |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4年11月12日 | 2024年11月12日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胡志军 | 8 | 8 | 0 | 0 | 0 | 否 | 4 |
陈建祥 | 1 | 1 | 0 | 0 | 0 | 否 | 1 |
黄飞虎 | 8 | 8 | 0 | 0 | 0 | 否 | 4 |
胡建锋 | 8 | 8 | 0 | 0 | 0 | 否 | 4 |
陆正苗 | 8 | 8 | 0 | 0 | 0 | 否 | 4 |
徐建军 | 8 | 8 | 0 | 0 | 0 | 否 | 4 |
李建军 | 8 | 8 | 0 | 0 | 0 | 否 | 4 |
曹惠民 | 8 | 8 | 0 | 0 | 0 | 否 | 4 |
黄晓倩 | 8 | 7 | 1 | 0 | 0 | 否 | 4 |
于卫星 | 1 | 0 | 1 | 0 | 0 | 否 | 1 |
余星亮 | 1 | 0 | 1 | 0 | 0 | 否 | 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不适用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 □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不适用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审计委员会 | 第四届:曹惠民(主任委员、召集人)、黄晓倩、陆正苗 | 4 | 2024年02月28日 | 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第四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 全体委员一致通过该议案 | / | / |
2024年04月25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第一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 | 全体委员一致通过该议案 | / | / |
案》 | |||||||
2024年08月12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全体委员一致通过该议案 | / | / | |||
2024年10月28日 | 审议《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第三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 全体委员一致通过该议案 | / | / | |||
提名委员会 | 第四届:李建军(主任委员、召集人)、黄晓倩、胡建锋 | 2 | 2024年08月12日 | 审议《关于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全体委员一致通过该议案 | / | / |
2024年11月05日 | 《关于对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关于对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 | 全体委员一致通过该议案 | / | /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第四届:黄晓倩(主任委员、召集人)、曹惠民、黄飞虎 | 3 | 2024年02月28日 |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 全体委员一致通过该议案 | / | / |
2024年04月25日 | 审议《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全体委员一致通过该议案 | / | / | |||
2024年05月16日 | 审议《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全体委员一致通过该议案 | / | / | |||
战略委员会 | 第四届:胡 | 0 |
志军(主任委员、召集人)、李建军、黄晓倩
十、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666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508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1,174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1,174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35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732 |
销售人员 | 39 |
技术人员 | 308 |
财务人员 | 24 |
行政人员 | 71 |
合计 | 1,174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及以上 | 3 |
大学本科 | 85 |
大专 | 210 |
中专、技师及以下 | 876 |
合计 | 1,174 |
2、薪酬政策
公司员工薪酬分为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两部分,基本薪酬部分由岗位职责、技能水平等因素确定;绩效奖金部分,以企业年度经营状况为基础,以员工实际工作表现为依据,搭建了公司内部考核架构,有效的激励了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按照国家和地方政策要求,依法用工、注重劳动安全、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依法依规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提供通勤班车、节日贺礼、员工宿舍、工作餐补等常规福利。此外,公司组织了较为丰富的员工活动,比如员工生日会、亲子活动、羽毛球比赛等活动;设立了职工活动中心、图书室等业余活
动设施;组织了先进员工、先进集体等评选活动,旨在弘扬先进典型,鼓舞士气,激励员工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
3、培训计划
公司的培训计划系以公司实际业务需要为制定依据,以服务公司发展战略为主旨,并采纳了公司职能部门的意见建议。本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较为全面的年度培训计划,涵盖了精益生产、技能培训、品质管理、生产安全、操作技能等多个方面。通过内部组建培训导师队伍,和外部聘请优秀培训老师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及不定期开展各类培训,致力于打造一支“专家级的员工队伍”。公司按照培训计划认真的开展了员工培训工作,基本实现了培训计划目标,有效的提升了全员素质,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 □不适用
2024年3月26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22,078,74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8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7,766,299.84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考虑到可转债转股的因素,最终金额要到股权登记日之后方能确定。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4年5月10日实施完毕。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 | 不适用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不适用 |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是 □否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1.35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222,254,200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30,004,317.00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0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30,004,317.0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公司以总股本222,254,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3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0,004,317.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股权激励
1、2024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2,000股。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2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2,000股。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就减资事宜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3、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决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由3.183726元/股调整为3.103726元/股。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由3.230092元/股调整为3.150092元/股。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4、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5、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9日,公司将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拟激励对象有关的反对意见。2024年5月1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6、2024年5月16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7、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股权激励?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年初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内可行权股数 | 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 | 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行权价格(元/股) | 期末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末市价(元/股) | 期初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本期已解锁股份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元/股) | 期末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黄飞虎 | 董事、财务总监 | 150,000 | 150,000 | 10.62 | |||||||||
陆正苗 | 董事 | 120,000 | 120,000 | 10.62 | |||||||||
徐建军 | 董事 | 50,000 | 50,000 | 10.62 | |||||||||
合计 | -- | 0 | 320,000 | 0 | 0 | -- | 320,000 | -- | 0 | 0 | 0 | -- | 0 |
备注(如有) | 公司报告期内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按照财政部出台的相关政策解读,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实质为一项股票期权。 |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及激励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应当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未满足下列任一条件的,公司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各归属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归属: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设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4年-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准,对2024年-2026年净利润定比增长率进行考核,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 业绩考核 |
第一个归属期 | 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准,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00% |
第二个归属期 | 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准,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00% |
第三个归属期 | 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准,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0.00% |
本激励计划预留的限制性股票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出的,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一致。
本激励计划预留的限制性股票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出的,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5年-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准,对2025年-2026年净利润定比增长率进行考核,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 业绩考核 |
第一个归属期 | 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准,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00% |
第二个归属期 | 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准,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0.00% |
注:1、上述“净利润”指标指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考核期内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事项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2、如公司发生包括但不限于再融资、发行股份或者现金购买资产等资本运作事项的,剔除因该等资本运作事项而新增净利润的影响。
3、上述业绩考核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各归属期内,公司未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的,所有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本激励计划设置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各归属期内,公司根据激励对象于相应考核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具体如下: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 优秀 | 良好 | 合格 | 合格但有待改进 | 不合格 |
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 | 100% | 100% | 75% | 50% | 0% |
各归属期内,公司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的,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但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我公司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强化内部审计监督。梳理完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能职责,强化在董事会领导下行使监督权,加强内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一方面,加强内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另一方面,为防止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内审部门将密切关注公司大额资金往来的情况,对相关业务部门大额资金使用进行动态跟踪,发现疑似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告,并督促各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披露程序。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 ?否
十五、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六、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04月21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重大缺陷迹象: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败;违犯国家法律、法规;重大偏离预算;制度缺失导致系统性失效;前期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媒体负面新闻频现;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重要缺陷迹象: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对公司经营产生中度影响;违犯行业规范,受到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处罚;部分偏离预算;重要制度不完善,导致系统性运行障碍;前期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媒体负面新闻对公司产生中度负面影响;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要的情形。一般缺陷迹象: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定量标准 | 重大缺陷:错报≥税前利润的 8%,且绝对金额不少于 800 万元;重要缺陷:税前利润的 4%≤错报<税前利润的8%,且绝对金额不少于 500 万元;一般缺陷:错报<税前利润的 4%,且绝对金额不少于 200 万元。 | 重大缺陷: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 4%,且绝对金额不少于3000 万元;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2%≤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4%,且绝对金额不少于 1500 万元;一般缺陷: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2%,且绝对金额不少于 500 万元。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我们认为,横河精密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24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本结论是在受到鉴证报告中指出的固有限制的条件下形成的。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04月21日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中汇会审[2025]4993号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 □否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不适用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持续履行社会责任,兼顾公司的发展与社会责任的履行,诚实履行纳税义务,努力为当地经济发展做出贡献,持续为股东创造价值,为员工创造发展机会,促成公司、股东、供应商、客户、员工及社会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共赢。
(1)劳动用工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用工、注重劳动安全、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为公司员工创造充分的发展空间。公司组织了较为丰富的员工活动,如党员红色之旅、员工生日月、亲子旅游等;设立了职工活动中心、图书室等业余活动设施,组织了先进员工和先进集体等评选活动,旨在大力弘扬先进典型,鼓舞士气,进一步激励员工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
(2)投资者关系
公司自2016年8月成为一家上市公司以来,持续致力于与广大投资者建立公开、透明、投资者关系。除了在指定媒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之外,公司也设立了投资者电话专线、专用传真、专用邮箱等多个信息沟通渠道,为投资者及时获取公司信息提供平台。通过回复日常投资者咨询、接听投资者来电等形式,不断加深投资者对公司发展战略、运营情况、管理团队、未来发展等情况的了解,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度。
(3)客户、供应商权益保护
公司非常重视与供应商之间的关系,力求相互促进、共同成长,通过双方在技术上、质量上、服务上的互相交流和学习,携手发展、互利共赢。
公司一直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品质、可靠的产品和良好的服务,秉承“品质就是生命”的理念,满足用户需求是公司生产经营的核心目标,“为客户精心打造每一个细节”,并借此提高顾客满意度和忠诚度。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公司报告年度暂未开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也暂无后续该计划。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胡志军;黄秀珠 | 其他承诺 | 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事宜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 2017年08月25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胡志军;黄秀珠 | 关于同业竞争方面的承诺 | 为避免未来可能的同业竞争,公司实际控制人胡志军、黄秀珠向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1、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控股和(或)参股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目前均未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2、在发行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控股和(或)参股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也不会:(1)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2)以任何形式支持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3)以其它方式介入任何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1、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之规定确保发行人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方面的独立性;2、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与其它经济组织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3、将不利用其控股地位,进行其它任何损害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权益的活动。实际 | 2016年08月18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控制人对因违反上述承诺及保证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胡志军;黄秀珠 | 关于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公司实际控制人胡志军、黄秀珠分别承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或组织均不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横河模具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本承诺构成对本人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16年08月18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其他承诺 | 发行人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及发行人律师分别承诺:因本保荐机构(本所)未勤勉尽责,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保荐机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发行人保荐机构承诺:本保荐机构因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16年08月18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胡志军;黄秀珠 | 其他承诺 | 公司实际控制人出具关于劳务派遣的《承诺函》,承诺如因劳务派遣公司拖欠发行人等所用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或其他相关费用等损害劳务人员情形导致公司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本人同意补偿其全部经济损失。 | 2016年08月18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股票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股票发行前形成的滚存利润由公司发行后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 2016年08月18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胡志军;黄秀珠 | 其他承诺 | 公司实际控制人胡志军、黄秀珠已就此出具承诺,在租赁协议期间内,无论何种原因致使各子公司无法继续承租上述厂房导致生产经营受损,或者出现任何纠纷并给发行人子公司造成损失的,实际控制人将承担上述损失及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处罚的损失,或因搬迁产生的相关费用、停工损失或者被有关当事人追索而支付的赔偿等),以使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因此遭受经济损失,同时及时、积极配合各子公司尽快寻找到合适的替代性的合法生产经营用房。 | 2016年08月18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胡志军;黄秀珠 | 其他承诺 |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圳特区企业税收政策若干问题的规定》(深府[1988]第232号)第八条“对从事工业、农业、交通运输等生产性行业的特区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所得税”的规定,深圳横河于2007年3月5日经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减、免税批准通知书》(深国税宝沙减免[2007]0042号)批准同意,从获利年度(即2008年)起享受“两免三减半”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深圳横河2008年度至2009年度免征企业所得税,2010年度至2012年度均按12.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2012年度,深圳横河因享受上述税收优惠减半征收的所得税为77.34万元。本税收优惠为深圳市地方税收优惠政策,存在被国 | 2016年08月18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家主管税务机关要求补缴的风险。发行人已将上述税收优惠计入非经常性损益。就上述补缴税款风险事宜,公司实际控制人胡志军、黄秀珠已出具承诺:“1、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前各年度所享受的税收优惠被有关政府部门追缴,则本人作为实际控制人之一,将以与其他实际控制人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的方式,无条件全额承担发行人在上市前应补缴的税款及因此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2、一旦发生上述发行人应补缴税款及因此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的情形的,本人将直接代发行人缴付该等款项,以避免发行人遭受损失;3、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的,将依法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发行人实际损失等相应的法律责任。”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陈建祥;李建华;万华林; | 其他承诺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1、《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若《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出现前述情形,则相关主体承诺极力促使发行人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3、若《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流程如下:(1)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因此承担责任的,在收到该等认定书面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2)将积极与相关中介机构、投资者沟通协商确定赔偿范围、赔偿顺序、赔偿金额、赔偿方式。(3)经前述方式协商确定赔偿金额,或者经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赔偿金额后,依据前述沟通协商的方式或其它法定形式进行赔偿。 | 2016年08月18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胡志军;黄秀珠 | (一)发行人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志军、黄秀珠承诺1、《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发行人承诺将按如下方式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1)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之阶段内,则将基于发行新股所获之募集资金,于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发行价格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网上中签投资者及网下配售投资者;(2)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则将于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20个交易日内,按照发行价格和上述情形发生之日的二级市场收盘价格孰高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 | 2016年08月18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情况下,承诺将极力促使发行人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二)发行人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胡志军、黄秀珠承诺1、《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若《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出现前述情形,则相关主体承诺极力促使发行人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3、若《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流程如下:(1)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因此承担责任的,在收到该等认定书面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2)将积极与相关中介机构、投资者沟通协商确定赔偿范围、赔偿顺序、赔偿金额、赔偿方式。(3)经前述方式协商确定赔偿金额,或者经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赔偿金额后,依据前述沟通协商的方式或其它法定形式进行赔偿。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 (一)发行人承诺1、《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发行人承诺将按如下方式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1)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之阶段内,则将基于发行新股所获之募集资金,于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发行价格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网上中签投资者及网下配售投资者;(2)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则将于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20个交易日内,按照发行价格和上述情形发生之日的二级市场收盘价格孰高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情况下,承诺将极力促使发行人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 | 2016年08月18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部新股。(二)发行人承诺1、《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若《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出现前述情形,则相关主体承诺极力促使发行人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3、若《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流程如下:(1)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因此承担责任的,在收到该等认定书面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2)将积极与相关中介机构、投资者沟通协商确定赔偿范围、赔偿顺序、赔偿金额、赔偿方式。(3)经前述方式协商确定赔偿金额,或者经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赔偿金额后,依据前述沟通协商的方式或其它法定形式进行赔偿。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陈建祥;胡志军;黄秀珠;万华林 |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措施的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1、承诺公司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如果后续公司拟提出股权激励方案,则承诺其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2016年08月18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陈建祥;胡志军;黄秀珠;李建华;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万华林 |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履行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一)若相关主体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1、发行人承诺(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完全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依据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3)在本公司未完全消除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2、控股股东承诺(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完全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依据本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3)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发行人有权扣减本人所获 | 2016年08月18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本人完全消除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4)在本人完全消除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人将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发行人增加本人薪资或津贴,并且亦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发行人增加支付的薪资或津贴;(5)如本人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完全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发行人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同时,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本人完全消除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独立董事除外); (3)在本人完全消除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人将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发行人增加薪资或津贴,并且亦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发行人增加支付的薪资或津贴;(4)如本人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二)若发行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应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造成其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同时,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的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相关主体还应说明原有承诺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是否继续实施,如不继续实施的,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新的承诺(发行人提出的处理方案及新承诺,还将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7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12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时斌、唐小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5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不适用 |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租赁情况说明
①厂房对外租入情况
承租方 | 租赁面积(m2) | 租赁期限 | 出租方 | |
名称 | 是否关联方 |
HENGHE SA SDN BHD | 1,341.00 | 2025年9月 | Lee Siok Loong | 否 |
东莞横河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9,000.00 | 2026年2月 | 赛麦通用设备(东莞)有限公司 | 否 |
②厂房对外出租情况
出租方 | 租赁面积(m2) | 租赁期限 | 承租方 | |
名称 | 是否关联方 |
横河精密
横河精密 | 11,327.00 | 2027年12月 | 宁波天人电器有限公司 | 否 |
横河精密 | 760.00 | 2026年12月 | 慈溪市横河东润塑料制品厂291号 | 否 |
横河精密 | 1,066.00 | 2026年12月 | 慈溪市横河东润塑料制品厂232号 | 否 |
横河精密 | 19,027.42 | 2026年2月 | 宁波曼华电器有限公司 | 否 |
横河精密 | 27,000.00 | 2040年7月 | 宁波甬慈能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否 |
横河精密
横河精密 | 1,206.49 | 2025年8月 | 宁波禾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否 |
横河精密 | 1,760.00 | 2028年12月 | 宁波横河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横河精密 | 200.00 | 2028年6月 | 浙江大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嘉兴横河 | 5,516.32 | 2026年7月 | 浙江启程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否 |
嘉兴横河 | 1,880.00 | 2025年12月 | 嘉兴横河模具有限公司 | 是 |
嘉兴横河
嘉兴横河 | 13,455.79 | 2027年5月 | 嘉兴福通运输有限公司 | 否 |
嘉兴横河 | 1,350.00 | 2025年6月 | 嘉兴日超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是 |
横河精密 | 4,900.00 | 2037年5月 | 宁波横河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否 |
宁波海德欣 | 13,800.00 | 2037年9月 | 宁波横河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否 |
宁波海德欣 | 5,995.00 | 2027年12月 | 慈溪市东尚渔具有限公司 | 否 |
宁波海德欣 | 6,461.00 | 2027年12月 | 召远汽车部件(宁波)有限公司 | 否 |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重大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4年1月2日,公司公告了2023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有关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2、2024年1月4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公司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有关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3、2024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经认真逐项自查和论证,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有关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2024-014)。
4、2024年1月30日,公司公告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有关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4-015);
5、2024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32,000股;
6、2024年3月5日,公司公告了2023年年度报告,有关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
7、2024年3月26日,公司公告了2023年度股东大会公告,有关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8、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有关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2024-037);
9、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有关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2024-042);10、2024年4月30日,根据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结合期间转股情况,以公司总股222,082,2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0元人民币现金。有关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11、公司因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横河转债转股价格由8.88元/股调整为8.8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10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有关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12、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有关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2024-042);
13、2024年6月14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4〕147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同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版)等公告。有关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4、2024年7月24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审核函〔2024〕020017号《关于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同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了补充和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15、2024年7月26日,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横河转债”摘牌日为2024年7月29日。自2024年7月29日起,“横河转债”将停止转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16、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有关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7、2024年9月5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审核函〔2024〕020017号《关于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同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了补充和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根据深交所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部分内容进行了补充回复,并相应修改了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18、2024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胡志军先生、胡建锋先生、黄飞虎先生、陆正苗先生4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黄晓倩女士、余星亮先生、于卫星先生3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19、2024年12月3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横河汽车电器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50,796,247 | 22.87% | -4,000 | -4,000 | 50,792,247 | 22.85% | |||
1、国家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00% | |||
2、国有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0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50,796,247 | 22.87% | -4,000 | -4,000 | 50,792,247 | 22.85%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00%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50,796,247 | 22.87% | -4,000 | -4,000 | 50,792,247 | 22.85% | |||
4、外资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00%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00%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00%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71,282,501 | 77.13% | 179,452 | 179,452 | 171,461,953 | 77.15%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71,282,501 | 77.13% | 179,452 | 179,452 | 171,461,953 | 77.15%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00% | |||
3、境 | 0 | 0.00% | 0 | 0 | 0 | 0.00% |
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0 | 0.00% | 0 | 0 | 0 | 0.00% | |||
三、股份总数 | 222,078,748 | 100.00% | 175,452 | 175,452 | 222,254,200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 □不适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556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7月26日公开发行了1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40亿元。公司可转债于2019年2月1日开始转股,转股期为2019年2月1日至2024年7月26日。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合计转为175,452 股“横河精密”股票。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适用 □不适用
2017年8月25日及2017年9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胡志军 | 50,057,175 | 0 | 0 | 50,057,175 | 首发限售,股东承诺 | 已于2019年8月30日解除限售;在任期间,每年按照上年末持有股份数的25%解除限售 |
陈建祥 | 476,822 | 0 | 0 | 476,822 | 高管离任锁定 | 离任锁定于2025年5月解除锁定 |
黄飞虎 | 86,250 | 0 | 0 | 86,250 | 高管锁定 | 在任期间,每年按照上年末持有股份数的25%解除限售 |
陆正苗 | 60,000 | 0 | 0 | 60,000 | 高管锁定 | 在任期间,每 |
年按照上年末持有股份数的25%解除限售 | ||||||
吴锐 | 31,500 | 10,500 | 0 | 42,000 | 高管离任锁定 | 离任锁定于2025年5月解除锁定 |
徐建军 | 52,500 | 17,500 | 0 | 70,000 | 高管离任锁定 | 离任锁定于2025年5月解除锁定 |
应尧泽 | 16,000 | 0 | 16,000 | 0 | 股权激励限售 | 已回购 |
张敬龙 | 16,000 | 0 | 16,000 | 0 | 股权激励限售 | 已回购 |
合计 | 50,796,247 | 28,000 | 32,000 | 50,792,247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5,681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8,844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况 | 份数量 | 份数量 | ||||||
胡志军 | 境内自然人 | 30.03% | 66,742,900 | 0 | 50,057,175 | 16,685,725 | 不适用 | 0 |
黄秀珠 | 境内自然人 | 29.68% | 65,972,106 | 0 | 0 | 65,972,106 | 不适用 | 0 |
蒋晶 | 境内自然人 | 0.75% | 1,664,120 | 0 | 0 | 1,664,120 | 不适用 | 0 |
毛孟珍 | 境内自然人 | 0.67% | 1,485,800 | 0 | 0 | 1,485,800 | 不适用 | 0 |
#闫修权 | 境内自然人 | 0.62% | 1,385,000 | 0 | 0 | 1,385,000 | 不适用 | 0 |
#张乃青 | 境内自然人 | 0.48% | 1,070,300 | 0 | 0 | 1,070,300 | 不适用 | 0 |
林满芬 | 境内自然人 | 0.43% | 955,000 | 0 | 0 | 955,000 | 不适用 | 0 |
MORGAN STANL EY & C O. INT ERNATI ONAL P LC. | 境外法人 | 0.39% | 859,653 | 0 | 0 | 859,653 | 不适用 | 0 |
戚仲义 | 境内自然人 | 0.35% | 773,300 | 0 | 0 | 773,300 | 不适用 | 0 |
孙东东 | 境内自然人 | 0.33% | 734,500 | 0 | 0 | 734,500 | 不适用 | 0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4)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胡志军、黄秀珠系夫妻关系,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2、除前述股东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不适用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不适用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黄秀珠 | 65,972,106 | 人民币普通股 | 65,972,106 | |||||
胡志军 | 16,685,725 | 人民币普通股 | 16,685,725 | |||||
蒋晶 | 1,664,12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64,120 | |||||
毛孟珍 | 1,485,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85,800 | |||||
#闫修权 | 1,38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85,000 | |||||
#张乃青 | 1,070,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70,300 | |||||
林满芬 | 95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55,000 |
MORGAN STANL EY & C O. INT ERNATI ONAL P LC. | 859,653 | 人民币普通股 | 859,653 |
戚仲义 | 773,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73,300 |
孙东东 | 734,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34,500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无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5) | 无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控股股东姓名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胡志军 | 中国 | 否 |
黄秀珠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报告期内胡志军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1月16日期间黄秀珠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位,2021年11月16日后离职未担任职务。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胡志军 | 本人 | 中国 | 否 |
黄秀珠 | 本人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报告期内胡志军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1月16日期间黄秀珠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位,2021年11月16日后离职未担任职务。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不适用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 □不适用
方案披露时间 | 拟回购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拟回购金额(万元) | 拟回购期间 | 回购用途 | 已回购数量(股)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2024年03月04日 | 32000 | 0.014% | 10.19 | 2024年度 | 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 32,000 | 1.42% |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企业债券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企业债券。
二、公司债券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公司债券。
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
五、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适用 ?不适用
六、报告期末除债券外的有息债务逾期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是否有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
□是 ?否
八、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两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末增减 |
流动比率 | 1.63 | 1.17 | 39.32% |
资产负债率 | 52.38% | 51.72% | 0.66% |
速动比率 | 1.08 | 0.8 | 35.00%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3,511.32 | 3,037.32 | 15.61%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20.32% | 19.24% | 1.08% |
利息保障倍数 | 4.4 | 3.8 | 15.79%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2.7 | 5.9 | -54.24%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10.36 | 9.14 | 13.35%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0.00%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0.00% | 0.00% |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5年04月21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中汇会审[2025]4991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时斌、唐小琴 |
审计报告正文
审 计 报 告
中汇会审[2025]4991号
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河精密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横河精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横河精密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 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横河精密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75,100.11 万元,比2023年度 67,760.79 万元增加 7,339.33 万元,增幅
10.83%。收入是横河精密公司的关键绩效指标之一,当中涉及因收入计入错误的会计期间或遭到操控而产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中的应对
我们针对收入确认事项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通过审阅销售合同以及对横河精密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的访谈,了解和评估了横河精密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
(2)向管理层、治理层进行询问,评价管理层诚信及舞弊风险。
(3)了解并测试了与收入相关的内部控制。
(4)对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程序,包括:当期收入、成本、毛利率波动分析,主要产品当期收入、成本、毛利率与上期比较分析等。
(5)结合应收账款函证程序,抽查收入确认的相关合同和单据,检查确认收入的真实性。
(6)针对可能出现的截止性风险,我们实施了具有针对性的审计程序,包括: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执行截止性测试;核对产成品的发出到客户验收相关单证的时间节点,以评估销售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7)针对收入真实性风险,我们实施了细节测试,包括:查阅公司销售明细;核查公司对主要客户的销售清单、应收账款科目明细;抽取主要客户的合同、订单及货款支付凭证。
(二)应收账款的减值
1. 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三(十四)所述,横河精密公司采用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账款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横河精密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35,098.92万元,坏账准备金额为2,485.12万元。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管理层在确定应收账款减值时作出了重大判断,我们将应收账款的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中的应对
我们针对应收账款减值事项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评估并测试横河精密公司定期审阅客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流程以及管理层关键内部控制。
(2)通过审查销售合同及与管理层的访谈,了解和评估了横河精密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3)获取管理层评估应收账款是否发生减值以及计提坏账准备所依据的资料,评价其恰当性和充分性;通过比较前期坏账准备计提数与实际发生数,并结合对期后回款的检查,评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4)对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政策计提的坏账准备进行复核,评价其计算是否准确;
(5)抽样检查应收账款坏账评估所依据资料的相关性和准确性,对重要应收账款与管理层讨论其可收回性,并执行独立函证程序。
四、其他信息
横河精密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4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横河精密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横河精密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横河精密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横河精密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横河精密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横河精密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 就横河精密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2025年4月21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7,337,534.99 | 103,676,848.36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32,85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0,369,571.60 | 25,109,934.00 |
应收账款 | 326,138,031.25 | 248,951,798.43 |
应收款项融资 | 24,336,663.15 | 27,206,269.21 |
预付款项 | 15,131,169.52 | 13,455,510.85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4,724,421.06 | 5,975,937.38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224,504,467.26 | 196,440,218.01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202,341.51 | |
其他流动资产 | 4,987,245.82 | 3,485,275.35 |
流动资产合计 | 657,529,104.65 | 625,436,983.10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114,138.87 | 935,403.6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66,200,098.89 | 57,028,705.35 |
固定资产 | 302,723,662.25 | 323,564,425.29 |
在建工程 | 21,164,779.76 | 2,355,745.89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150,337.24 | 1,193,356.78 |
无形资产 | 72,968,414.76 | 59,397,359.47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35,951,857.64 | 32,555,288.6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704,334.44 | 8,670,281.9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2,584,644.31 | 10,391,278.37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33,562,268.16 | 496,091,845.46 |
资产总计 | 1,191,091,372.81 | 1,121,528,828.56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24,095,027.78 | 194,684,761.46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8,411,217.73 | 52,007,307.80 |
应付账款 | 185,487,491.88 | 151,210,961.16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5,113,519.88 | 6,570,851.81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21,760,682.89 | 19,326,598.07 |
应交税费 | 11,125,576.47 | 7,504,903.23 |
其他应付款 | 3,748,725.05 | 4,467,830.63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1,817,699.05 | 100,323,860.62 |
其他流动负债 | 664,757.59 | 612,240.21 |
流动负债合计 | 402,224,698.32 | 536,709,314.99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207,759,911.11 | 29,024,544.44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298,343.13 | 128,497.93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2,567,835.07 | 13,017,457.36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054,639.08 | 1,199,104.30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21,680,728.39 | 43,369,604.03 |
负债合计 | 623,905,426.71 | 580,078,919.02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22,254,200.00 | 222,078,748.00 |
其他权益工具 | 6,363,009.28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25,603,561.03 | 115,338,493.80 |
减:库存股 | 109,556.29 | |
其他综合收益 | 187,130.80 | 115,602.99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3,160,277.19 | 29,459,784.60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85,004,738.48 | 168,447,247.2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566,209,907.50 | 541,693,329.67 |
少数股东权益 | 976,038.60 | -243,420.13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67,185,946.10 | 541,449,909.54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191,091,372.81 | 1,121,528,828.56 |
法定代表人:胡志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飞虎 会计机构负责人:洪幼聪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0,733,811.55 | 60,651,119.79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0,340,967.27 | 23,109,934.00 |
应收账款 | 202,593,122.52 | 175,849,404.42 |
应收款项融资 | 13,501,385.46 | 6,283,579.90 |
预付款项 | 12,538,464.99 | 12,147,483.38 |
其他应收款 | 167,104,145.32 | 151,204,051.28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30,015,513.44 | 108,820,464.47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977,381.43 | 1,836,880.51 |
流动资产合计 | 567,804,791.98 | 539,902,917.75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251,227,339.26 | 202,493,373.6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21,481,724.27 | 19,295,999.36 |
固定资产 | 141,672,767.38 | 144,469,599.50 |
在建工程 | 6,029,983.26 | 1,302,584.52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34,574,374.41 | 38,069,146.82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0,169,778.69 | 16,107,217.1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903,049.61 | 5,389,277.7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3,191,729.49 | 7,323,542.08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94,250,746.37 | 434,450,740.81 |
资产总计 | 1,062,055,538.35 | 974,353,658.56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90,069,027.78 | 162,148,608.33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9,613,684.31 | 16,546,039.02 |
应付账款 | 95,811,111.63 | 79,413,814.03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9,098,166.56 | 13,332,462.57 |
应付职工薪酬 | 12,770,066.04 | 11,166,798.12 |
应交税费 | 3,857,631.87 | 3,180,502.61 |
其他应付款 | 25,653,330.74 | 6,240,469.08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9,924,086.11 | 98,825,542.10 |
其他流动负债 | 1,182,761.65 | 1,733,220.13 |
流动负债合计 | 277,979,866.69 | 392,587,455.99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207,759,911.11 | 29,024,544.44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3,918,841.14 | 3,589,801.6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054,639.08 | 1,197,426.65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12,733,391.33 | 33,811,772.76 |
负债合计 | 490,713,258.02 | 426,399,228.75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22,254,200.00 | 222,078,748.00 |
其他权益工具 | 6,363,009.28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25,070,172.66 | 114,866,385.73 |
减:库存股 | 109,556.29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3,160,277.19 | 29,459,784.60 |
未分配利润 | 190,857,630.48 | 175,296,058.49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71,342,280.33 | 547,954,429.81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062,055,538.35 | 974,353,658.56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751,001,145.80 | 677,607,866.79 |
其中:营业收入 | 751,001,145.80 | 677,607,866.79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702,443,132.27 | 640,055,960.43 |
其中:营业成本 | 585,210,116.28 | 536,131,275.42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7,922,202.24 | 7,267,287.65 |
销售费用 | 8,994,130.76 | 9,507,985.54 |
管理费用 | 53,535,974.95 | 43,568,557.45 |
研发费用 | 35,718,119.92 | 33,458,607.00 |
财务费用 | 11,062,588.12 | 10,122,247.37 |
其中:利息费用 | 12,239,229.79 | 12,213,876.56 |
利息收入 | 349,222.66 | 315,204.86 |
加:其他收益 | 3,656,720.63 | 5,381,683.09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50,180.84 | -1,224,163.6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358,849.40 | -224,199.27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1,098,698.54 | -999,961.39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932,850.0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604,348.73 | -2,028,090.90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889,998.69 | -4,631,855.21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1,238.08 | -10,852.50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1,651,443.98 | 35,971,477.18 |
加:营业外收入 | 29,361.29 | 20,375.02 |
减:营业外支出 | 93,974.21 | 1,747,414.61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1,586,831.06 | 34,244,437.59 |
减:所得税费用 | 2,556,527.26 | 1,445,629.44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9,030,303.80 | 32,798,808.15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9,030,303.80 | 32,798,808.15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8,000,845.07 | 33,873,638.14 |
2.少数股东损益 | 1,029,458.73 | -1,074,829.99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71,527.81 | 18,396.64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71,527.81 | 18,396.64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1,527.81 | 18,396.64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71,527.81 | 18,396.64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9,101,831.61 | 32,817,204.7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8,072,372.88 | 33,892,034.78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029,458.73 | -1,074,829.99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17 | 0.15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17 | 0.15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胡志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飞虎 会计机构负责人:洪幼聪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443,676,927.59 | 412,409,594.21 |
减:营业成本 | 333,373,366.09 | 314,791,084.91 |
税金及附加 | 4,787,207.43 | 3,979,452.15 |
销售费用 | 2,693,339.93 | 2,278,156.55 |
管理费用 | 29,517,747.50 | 24,354,092.98 |
研发费用 | 26,706,988.14 | 20,485,531.43 |
财务费用 | 6,013,851.50 | 6,540,557.22 |
其中:利息费用 | 10,801,317.07 | 10,769,624.17 |
利息收入 | 2,998,149.38 | 3,468,342.92 |
加:其他收益 | 2,707,714.19 | 3,883,099.56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477,963.30 | 228,461.0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379,264.76 | -267,523.47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98,698.54 | -999,964.39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115,607.73 | -2,082,309.70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850,011.35 | -2,465,419.37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2,069.58 | -4,156.93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8,930,628.39 | 39,540,393.55 |
加:营业外收入 | 15,025.73 | 9,449.68 |
减:营业外支出 | 28,800.0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8,945,654.12 | 39,521,043.23 |
减:所得税费用 | 1,940,728.25 | 2,839,661.84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7,004,925.87 | 36,681,381.39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7,004,925.87 | 36,681,381.39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 |
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7,004,925.87 | 36,681,381.39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31,627,601.05 | 560,753,024.42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0,378,138.17 | 5,827,314.56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828,908.06 | 19,264,100.6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66,834,647.28 | 585,844,439.58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11,781,528.41 | 283,149,014.64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44,492,059.30 | 131,991,914.32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8,549,604.74 | 28,804,938.60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2,475,009.30 | 25,455,836.9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17,298,201.75 | 469,401,704.4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536,445.53 | 116,442,735.09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00,917.1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68,392.12 | 1,536,566.06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3,156.72 | 938,127.6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72,465.94 | 2,474,693.74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13,662,133.06 | 50,506,215.66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558,000.00 | 108,00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6,220,133.06 | 50,614,215.6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3,847,667.12 | -48,139,521.92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90,000.00 | 100,0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90,000.00 | 100,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36,000,000.00 | 368,805,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1,507,679.64 | 51,198,389.7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97,697,679.64 | 420,103,389.7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95,173,231.71 | 382,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0,655,558.92 | 27,677,743.56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3,110,471.96 | 61,412,364.3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68,939,262.59 | 471,090,107.9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758,417.05 | -50,986,718.2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571,375.01 | 524,005.87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3,981,429.53 | 17,840,500.84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7,819,458.38 | 59,978,957.54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3,838,028.85 | 77,819,458.38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00,770,993.05 | 339,093,454.53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8,781,024.10 | 3,907,535.92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457,635.91 | 13,215,443.8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22,009,653.06 | 356,216,434.31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66,952,527.39 | 204,921,915.46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1,895,005.27 | 70,230,735.84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785,872.16 | 7,174,935.66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096,201.90 | 12,463,495.8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73,729,606.72 | 294,791,082.7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280,046.34 | 61,425,351.53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495,948.88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61,203.00 | 3,151,327.15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0,397,697.19 | 416,162,962.9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00,558,900.19 | 420,810,238.96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9,490,205.32 | 34,374,476.54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8,238,140.00 | 2,941,687.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11,793,839.88 | 404,972,817.6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09,522,185.20 | 442,288,981.2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8,963,285.01 | -21,478,742.25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02,000,000.00 | 336,0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9,408,361.55 | 12,485,397.5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41,408,361.55 | 348,485,397.55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63,417,631.71 | 342,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8,520,222.80 | 27,207,722.73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043,423.70 | 8,887,184.5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05,981,278.21 | 378,094,907.2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427,083.34 | -29,609,509.69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248,837.50 | 1,350,872.90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4,007,317.83 | 11,687,972.49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2,233,515.89 | 40,545,543.40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8,226,198.06 | 52,233,515.89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 | 所有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股东权益 | 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22,078,748.00 | 6,363,009.28 | 115,338,493.80 | 109,556.29 | 115,602.99 | 29,459,784.60 | 168,447,247.29 | 541,693,329.67 | -243,420.13 | 541,449,909.5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22,078,748.00 | 6,363,009.28 | 115,338,493.80 | 109,556.29 | 115,602.99 | 29,459,784.60 | 168,447,247.29 | 541,693,329.67 | -243,420.13 | 541,449,909.5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75,452.00 | -6,363,009.28 | 10,265,067.23 | -109,556.29 | 71,527.81 | 3,700,492.59 | 16,557,491.19 | 24,516,577.83 | 1,219,458.73 | 25,736,036.5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1,527.81 | 38,000,845.07 | 38,072,372.88 | 1,029,458.73 | 39,101,831.6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75,452.00 | -6,363,009.28 | 10,265,067.23 | -109,556.29 | 4,187,066.24 | 190,000.00 | 4,377,066.2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 | 190,000.00 | 190,000.00 |
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207,452.00 | -6,363,009.28 | 6,940,231.77 | 784,674.49 | 784,674.49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2,000.00 | 3,324,835.46 | -109,556.29 | 3,402,391.75 | 3,402,391.75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700,492.59 | -21,443,353.88 | -17,742,861.29 | -17,742,861.29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700,492.59 | -3,700,492.59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7,742,861.29 | -17,742,861.29 | -17,742,861.29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 |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 |
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22,254,200.00 | 125,603,561.03 | 187,130.80 | 33,160,277.19 | 185,004,738.48 | 566,209,907.50 | 976,038.60 | 567,185,946.10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22,122,380.00 | 6,371,074.53 | 114,636,107.23 | 3,005,810.31 | 97,206.35 | 25,791,646.46 | 155,983,717.45 | 521,996,321.71 | 731,409.86 | 522,727,731.5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22,122,380.00 | 6,371,074.53 | 114,636,107.23 | 3,005,810.31 | 97,206.35 | 25,791,646.46 | 155,983,717.45 | 521,996,321.71 | 731,409.86 | 522,727,731.5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3,632.00 | -8,065.25 | 702,386.57 | -2,896,254.02 | 18,396.64 | 3,668,138.14 | 12,463,529.84 | 19,697,007.96 | -974,829.99 | 18,722,177.9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8,396.64 | 33,873,638.14 | 33,892,034.78 | -1,074,829.99 | 32,817,204.79 | ||||||||||
(二 | - | - | 702, | - | 3,54 | 100, | 3,64 |
)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3,632.00 | 8,065.25 | 386.57 | 2,896,254.02 | 6,943.34 | 000.00 | 6,943.3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8,065.25 | -8,065.25 | 100,000.00 | 91,934.75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5,368.00 | 52,481.76 | 57,849.76 | 57,849.76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9,000.00 | 649,904.81 | -2,896,254.02 | -3,497,158.83 | 3,497,158.83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668,138.14 | -21,410,108.30 | -17,741,970.16 | -17,741,970.1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668,138.14 | -3,668,138.14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17,741,970.16 | -17,741,970.16 | -17,741,970.16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 |
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 |
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22,078,748.00 | 6,363,009.28 | 115,338,493.80 | 109,556.29 | 115,602.99 | 29,459,784.60 | 168,447,247.29 | 541,693,329.67 | -243,420.13 | 541,449,909.54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22,078,748.00 | 6,363,009.28 | 114,866,385.73 | 109,556.29 | 29,459,784.60 | 175,296,058.49 | 547,954,429.8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22,078,748.00 | 6,363,009.28 | 114,866,385.73 | 109,556.29 | 29,459,784.60 | 175,296,058.49 | 547,954,429.8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 | 175,452.00 | -6,363,009.28 | 10,203,786.93 | -109,556.29 | 3,700,492.59 | 15,561,571.99 | 23,387,850.52 |
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7,004,925.87 | 37,004,925.8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75,452.00 | -6,363,009.28 | 10,203,786.93 | -109,556.29 | 4,125,785.9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207,452.00 | -6,363,009.28 | 6,940,231.77 | 784,674.49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2,000.00 | 3,263,555.16 | -109,556.29 | 3,341,111.45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700,492.59 | -21,443,353.88 | -17,742,861.29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700,492.59 | -3,700,492.59 | ||||||||||
2.对 | - | - |
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7,742,861.29 | 17,742,861.29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22,254,200.00 | 125,070,172.66 | 33,160,277.19 | 190,857,630.48 | 571,342,280.33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22,122,380.00 | 6,371,074.53 | 114,458,413.45 | 3,005,810.31 | 25,791,646.46 | 160,024,785.40 | 525,762,489.5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22,122,380.00 | 6,371,074.53 | 114,458,413.45 | 3,005,810.31 | 25,791,646.46 | 160,024,785.40 | 525,762,489.53 | |||||
三、本期增减 | -43,632.00 | -8,065.25 | 407,972.28 | -2,896,254. | 3,668,138.14 | 15,271,273.09 | 22,191,940.28 |
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0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6,681,381.39 | 36,681,381.3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3,632.00 | -8,065.25 | 407,972.28 | -2,896,254.02 | 3,252,529.0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5,368.00 | -8,065.25 | 52,481.76 | 49,784.51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9,000.00 | 355,490.52 | -2,896,254.02 | 3,202,744.54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668,138.14 | -21,410,108.30 | -17,741,970.1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668,138.14 | -3,668,138.14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7,741,970.16 | -17,741,970.16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 |
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22,078,748.00 | 6,363,009.28 | 114,866,385.73 | 109,556.29 | 29,459,784.60 | 175,296,058.49 | 547,954,429.81 |
三、公司基本情况
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由宁波横河模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河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11日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33028200010841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5年12月7日,公司换领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0014469905X0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地: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区宗汉街道新兴大道588号。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204.5850万元,总股本为222,254,2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50,792,247.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171,461,953.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16年8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的基本组织架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规范的治理结构;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公司下设模具分厂、制造分厂、市场部、采购部、开发部、品质管理部、管理部、财务部、证券部、内部审计部等主要职能部门。
本公司属制造行业。经营范围为:模具的设计及技术咨询;模具制造,塑料制品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五金产品制造;家用电器制造,专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卫生陶瓷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信息咨询服务(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除依法须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主要产品为精密模具和注塑产品及金属零部件。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已于2025年4月21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应收账款减值、租赁等交易和事项指定了若干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参见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收入”、“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应收账款”、“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租赁”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港币、林吉特为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大的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款项 | 过1年余额的10%以上(含)且余额大于100万的款项。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合同负债 | 过1年余额的10%以上(含)且余额大于100万的款项。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 | 过1年余额的10%以上(含)且余额大于100万的款项。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子公司资产总额占非全资公司资产总额 10%以上且总额大于1500万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
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对于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在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因各种因素影响无法合理确定作为合并对价付出的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合并当期期末,公司以暂时确定的价值为基础对企业合并进行核算。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内取得进一步的信息表明需对原暂时确定的价值进行调整的,则视同在购买日发生,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对以暂时性价值为基础提供的比较报表信息进行相关的调整;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以后对企业合并成本或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资产、负债价值的调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多次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控制的判断标准及合并范围
1.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定、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和往来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在报告期内,同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表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本期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将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和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少数股东股权及不丧失控制权的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子公司股权
本期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和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外净负债或者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长期股权投资”或“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
5.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即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在丧失控制权时不得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长期股权投资”中“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项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者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3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1.外币交易业务
对发生的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合记账本位币记账。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外币货币性项目和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1)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2)用于境外经营净投资有效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该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净投资被处置才被确认为当期损益);以及(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项目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反映。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现金流量表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项目反映。
11、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1.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初始确认时不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按照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收入”所述的收入确认方法确定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应当以该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确定:①扣除已偿还的本金;②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
③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但下列情况除外: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应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基于单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工具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此类投资在初始指定后,除了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1)、2)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公司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该金融负债应当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该金融负债的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按照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及计量方法”所述的方法进行计量。
3)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
不属于上述1)或2)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①按照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工具的减值”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收入”所述的收入确认方法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除上述1)、2)、3)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或在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1)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2)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4)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权益工具。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及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或其现金流量)让与或交付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是指本公司将之前确认的金融资产从其资产负债表中予以转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本公司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对于本公司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整体或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按上述方法计算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
3.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公允价值”。
5.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以及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所述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计量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 12 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2、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工具的减值”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票据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票据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应收票据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2.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高的银行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 |
财务公司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高的财务公司 |
3.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票据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工具的减值”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账款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应收账款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2.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注1]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
关联方组合 | 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款项 |
3.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公司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统计并计算应收账款账龄。
4.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4、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工具的减值”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款项融资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款项融资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应收款项融资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2.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 |
3.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款项融资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5、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工具的减值”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其他应收款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其他应收款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2.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其他应收款 |
关联方组合 | 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款项 |
3.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公司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统计并计算其他应收款账龄。4.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6、合同资产
17、存货
1.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在途物资和委托加工物资等。
(2)企业取得存货按实际成本计量。1)外购存货的成本即为该存货的采购成本,通过进一步加工取得的存货成本由采购成本和加工成本构成。2)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存货,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存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存货的相关税费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3)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存货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存货的成本。4)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3)企业发出存货的成本计量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包装物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5)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2.存货跌价准备
(1)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中: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者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
呆滞组合 | 一定期间内未出库的存货 | 塑件产品按照账面价值的40%确认,其他产品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
非呆滞组合 | 除呆滞组合外的其他存货 |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
18、持有待售资产
19、债权投资
20、其他债权投资
21、长期应收款
22、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1.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2.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本公司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3)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
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的账面价值。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对于本公司向合营企业与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者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权益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确认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成本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者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净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为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
1.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者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如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对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4.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按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或者存货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转换为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5.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24、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年 | 5% | 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年 | 5% | 9.50-31.67%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4-10年 | 5% | 9.50-23.75%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3-5年 | 5% | 19.00-31.67% |
固定资产装修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0% | 20.00% |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年限平均法单独计提折旧。
(2)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折旧率。
(3)公司至少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4.其他说明
(1)因开工不足、自然灾害等导致连续3个月停用的固定资产确认为闲置固定资产(季节性停用除外)。闲置固定资产采用和其他同类别固定资产一致的折旧方法。
(2)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则终止确认,并停止折旧和计提减值。
(3)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者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本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部分,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在定期大修理间隔期间,照提折旧。
25、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3.本公司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的具体标准和时点如下:
类 别 | 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
机器设备 | 已到达预计可使用状态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已到达预计可使用状态 |
房屋及建筑物 | 已到达预计可使用状态 |
26、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暂停资本化: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停止资本化: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者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予以资本化;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7、生物资产
28、油气资产
29、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根据无形资产的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同行业情况、历史经验、相关专家论证等综合因素判断,能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1)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2)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3)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4)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5)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6)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7)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 目 | 预计使用寿命依据 | 期限(年) |
软件及系统 | 预计受益期限 | 3 |
土地使用权 | 土地使用权证登记使用年限 | 40-50 |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并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1)基本原则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可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如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30、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上述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详见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资产组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收益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期间不予转回。
31、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其中:
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装修费用,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三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自行生产的模检工具,按照平均使用年限3年期限进行摊销。
32、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33、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期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者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34、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最佳估计数分以下情况处理: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