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8 证券简称:同益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2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邵羽南先生召集,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5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记名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邵羽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张静萍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变更财务负责人及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张静萍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赵东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赵东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之日起,公司董事长邵羽南先生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聘任刘晶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变更财务负责人及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五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