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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川网络: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股份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18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股份的公告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和国先生计划自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6月18日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4,68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和国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股份的告知函》。截至2025年6月18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届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和国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因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刘和国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持有公司股份未发生变化。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和国先生持有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刘和国合计持有股份91,943,30739.21%

公司控股股东刘和国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2,985,8279.80%
有限售条件股份68,957,48029.41%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刘和国先生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三、备查文件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和国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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