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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帆生物: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07
证券代码:300529证券简称:健帆生物公告编号:2025-033
债券代码:123117债券简称:健帆转债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7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7日(星期三)。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7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7日9:15至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六路98号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持人:董事长董凡先生

6、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27人,代表股份400,386,673股,占上市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下同)的51.705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389,239,31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265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12人,代表股份11,147,35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9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20人,代表股份19,271,2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8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8,123,9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9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12人,代表股份11,147,3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96%。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会议通知中的各项议案,并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提案1.00 《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9,299,4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85%;反对972,9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30%;弃权11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84,0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585%;反对972,9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489%;弃权11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26%。表决结果:通过。提案2.00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399,271,8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16%;反对972,9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30%;弃权14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56,4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153%;反对972,9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489%;弃权14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58%。

表决结果:通过。提案3.00 《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399,282,7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43%;反对980,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48%;弃权1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67,3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718%;反对980,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863%;弃权1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19%。

表决结果:通过。提案4.00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399,282,3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42%;反

对967,2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16%;弃权13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66,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698%;反对967,2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193%;弃权13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09%。

表决结果:通过。提案5.00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99,289,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59%;反对990,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73%;弃权10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73,7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050%;反对990,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382%;弃权10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68%。

表决结果:通过。提案6.00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的确定及2025年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32,9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0202%;反对1,121,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2%;弃权11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32,9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0202%;反对1,121,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2%;弃权11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66%。

表决结果:通过。提案7.00 《独立董事2024年薪酬的确定及2025年薪酬方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99,129,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59%;反对1,143,4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56%;弃权11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13,7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4748%;反对1,143,4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337%;弃权11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16%。

表决结果:通过。提案8.00 《非职工代表监事2024年薪酬的确定及2025年薪酬方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99,123,3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45%;反对1,153,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80%;弃权1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07,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4447%;反对1,153,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840%;弃权1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13%。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9.00 《职工代表监事2024年薪酬的确定及2025年薪酬方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99,178,5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83%;反对1,087,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17%;弃权12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63,1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7311%;反对1,087,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441%;弃权12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48%。

表决结果:通过。提案10.00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99,271,6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15%;反对999,5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97%;弃权11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56,2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142%;反对999,5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869%;弃权11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88%。

表决结果:通过。提案11.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95,404,2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56%;反对4,847,1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06%;弃权135,2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33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88,8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1460%;反对4,847,1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1520%;弃权135,2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20%。

表决结果:通过。上述提案均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以上提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已对相应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烨、陈思宇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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