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就本次变更会计估计的合理性说明如下: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充分遵循会计核算谨慎性原则,能够使房屋及建筑物的预计使用寿命与其折旧期限更为一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必要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说明。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