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公司董事史兴领先生、储士升先生、李飞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大国创”)于2025年2月7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董事史兴领先生、储士升先生、李飞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年2月28日起至2025年5月27日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别减持不超80万股、52万股、2万股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史兴领、储士升、李飞分别出具的《关于科大国创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告知函》,史兴领、储士升、李飞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剩余未减持股份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内不再减持。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史兴领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5年3月3日- 2025年3月13日 | 27.53 | 799,939 | 0.2763 |
储士升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5年3月13日- 2025年3月21日 | 29.87 | 354,900 | 0.1226 |
李飞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5年3月11日 | 26.60 | 19,900 | 0.0069 |
注:①史兴领减持的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加股份及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非公开发行取得的股份;储士升减持的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加股份;李飞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股份。
②上表中的“占总股本比例”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1,630,000股后的总股本计算,下同。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史兴领 | 合计持有股份 | 3,252,187 | 1.1232 | 2,452,248 | 0.847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813,047 | 0.2808 | 13,108 | 0.004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439,140 | 0.8424 | 2,439,140 | 0.8424 | |
储士升 | 合计持有股份 | 2,098,454 | 0.7248 | 1,743,554 | 0.602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24,614 | 0.1812 | 169,714 | 0.058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573,840 | 0.5436 | 1,573,840 | 0.5436 | |
李飞 | 合计持有股份 | 80,000 | 0.0276 | 60,100 | 0.020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0,000 | 0.0069 | 100 | 0.00003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60,000 | 0.0207 | 60,000 | 0.0207 |
注:上表中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差异系由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及提前终止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其所做的有关承诺等规定。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史兴领、储士升、李飞本次减持计划已提前终止。
三、备查文件
史兴领、储士升、李飞分别出具的《关于科大国创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