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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药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1

证券代码:300519 证券简称:新光药业 公告编号:2025-007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是在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长远可持续发展后确定的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方案,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2022-2024年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预案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核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总净利润为50,389,992.99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50,013,884.27元)。根据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规定,母公司按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001,388.43元,当年实现未分配利润为45,012,495.84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404,909,630.62元,扣除报告期内因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已发放的现金股利64,000,000.00元,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85,922,126.46 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情况,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8,00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拟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项目2024年度(预计)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48,000,000.0064,000,000.0080,00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0,389,992.9964,356,480.65108,821,010.06
研发投入(元)12,624,156.4415,134,245.9615,549,292.08
营业收入(元)267,659,927.41270,399,837.67351,488,810.60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389,012,024.36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385,922,126.46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192,000,00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74,522,494.5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192,000,00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43,307,694.4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4.87%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六、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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