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肖劲)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于2024年7月11日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后上任。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个人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肖劲,男,汉族,1967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博士,中南大学冶金与环境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有色金属学会轻金属委员会委员,美国TMS学会会员。近年来先后担任澳海炭素、泰安粉体材料等多家公司技术顾问。现任湖南晶讯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 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务实的原则,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从而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列席会议1次;共召开5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5次,无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无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利益。2024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三、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议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进行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 事由 | 会议审议事项 | 表决情况 |
2024年10月15日 |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 |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本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表示同意。 |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一)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将会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部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就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审计计划、内部控制情况等事项进行审阅;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未来的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本人在报告期内履职情况如下:
时间 | 会议届次 | 会议内容 | 提出意见 |
2024年8月9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 | 《关于指定财务总监代行人的议案》 | 一致通过 |
日 | 员会第六次会议 | ||
2024年8月28日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 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审议内部审计部2024年半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一致通过 |
2024年9月27日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 《关于变更内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 一致通过 |
2024年10月15日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一致通过 |
2024年10月29日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 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内部审计部2024年第三季度工作报告和2025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 一致通过 |
(二)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将会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随时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情况、履职情况,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本人在报告期内履职情况如下:
时间 | 会议届次 | 会议内容 | 提出意见 |
2024年8月9日 |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 《关于指定财务总监职责代行人的议案》 | 一致通过 |
2024年9月27日 |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一致通过 |
(三)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的履职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审核并提出了合理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本人在报告期内履职情况如下:
时间 | 会议届次 | 会议内容 | 提出意见 |
2024年4月28日 |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 1、《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一致通过 |
五、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在履职过程中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 披露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二)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0月3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职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充足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对公司2024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履行职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专业意见。聘任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1、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指定财务总监职责代行人的议案》,同意在公司董事会未聘任新的
财务总监期间,由公司财务副总监邱璐先生代行财务总监职责。
2、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2024年10月3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补选杨列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六、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等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沟通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法人治理、经营管理情况;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七、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够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2、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地审阅相关文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
3、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
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保护投资者权益。
4、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八、 其他工作情况
1、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没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发生;
3、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4、没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九、 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等,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肖劲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