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2025年公告证券代码:300518 证券简称:新迅达 公告编号:2025-012
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吴成华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与通讯投票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不存在委托出席),其中独立董事3名。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吴成华先生主持。
5、公司部分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6、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在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及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
公司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吕国玉、刘玉奇、赵恒勤、肖劲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2025年公告以上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上议案,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独立董事吕国玉、赵恒勤、肖劲回避表决。
3、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全文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全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全文(公告编号:2025-009、2025-010)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以上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出具了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审计报告》、《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4、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详见《2024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
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以上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结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及未来发展情况,为提高公司财务稳健性,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5-015)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上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的议案》
基于充分重视投资者合法合理权益并兼顾公司未来的持续经营的原则,为增强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3]61号)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分红政策的相关规定,同意制定《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
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
以上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 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确认及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薪酬情况详见《2024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继续按照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执行,如需调整,则按相关法定程序要求进行调整。公司全体董事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该议案未在本次会议上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8、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认及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薪酬情况详见《2024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以2024年度为基础,具体根据公司与行业情况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
以上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杨列宁、王法彬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9、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总经理带领的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以上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
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2025年公告以上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的议案》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对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
以上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以上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13、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证券及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证券及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经审核,公司的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开展相关业务,未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2024年度证券及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
以上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14、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合伙企业项目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提供关联担保是为了保障项目公司盛鑫新能源发展项目建设需要,有助于更好地支持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业务拓展。公司拟按照在合伙企业的出资比例为盛鑫新能源提供总额不超过6,100万元的关联担保。盛鑫新能源其他关联方将按照出资比例同比例提供担保。公司将通过定期核查盛鑫新能源营业指标及财务数据、全程跟踪盛鑫新能源债务使用及还本付息情况等措施,对本次关联担保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提前识别和预防。被担保方盛鑫新能源资产状况良好,结合被担保方及其其他关联方股东背景、经营情况及资金状况等综合因素,本次关联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关于公司拟为合伙企业项目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以上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鉴于本次董事会、监事会相关决议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拟定
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上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6)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6、 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部分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公司对保留意见中矿产品贸易相关预付款项涉及的相关方提起了诉讼,截至本报告日,对保留意见中“与矿产品贸易相关的预付款项的商业合理性及可回收性”涉及上海源沅矿业有限公司的诉讼尚在一审审理中,对海南华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华熙”)的诉讼均已取得一审判决书,结果均为公司一审胜诉。2024年度公司已将对海南华熙预付款项转入其他应收款,并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公司积极配合2024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海南华熙贸易业务的商业合理性做了专项审核。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与矿产品贸易相关的预付款项的商业合理性及可回收性”中的海南华熙所涉事项的影响已消除。
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
以上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部分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部分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及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2023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部分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审核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7、 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董事会尊重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判断,高度重视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公司董事会将积极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尽早消除保留意见相关事项,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2025年公告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以上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及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对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