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 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 — 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 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按照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实行津贴方案,年度津贴为6.00万元/年(税前),按月平均发放。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不再领取监事职务薪酬;
(2)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实行津贴方案,年度津贴为6.00万元/年(税前),按月平均发放。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工作职务,按公司薪酬考核制度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津贴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