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直接听取公司各项工作报告与财务报告,定期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查阅相关资料,独立、有效地履行职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规范化运作提供了保障。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4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6次,情况如下:
(一)2024年3月27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全体监事到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2024年4月23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全体监事到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2024年7月24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全体监事到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四)2024年8月13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全体监事到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五)2024年8月28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全体监事到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六)2024年10月22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全体监事到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关联
交易情况等七个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年,监事会依法列席或出席公司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等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决策依据充分,董事会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未发现其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4年,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职能,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遗漏、误导性陈述或虚假记载。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公司2024年度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核查。监事会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需要,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
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四)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24年,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相关的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事项。
(五)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
通过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和合理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并且得到有效地执行;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制度的实施情况
通过对2024年度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遵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要求,严格落实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如实、完整记录了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并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均严格遵守制度,未发现有泄漏内幕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基于内幕信息违规进行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违法违规情形。
(七)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
通过对2024年度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制度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监事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勤勉尽责,严格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监督董事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职,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有效运行。同时,根据新《公司法》相关规定,支持监事会职能向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过渡,确保审计与风险委员会顺利承接职责及公司治理结构的连续性和有效性,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如下:
1、依法列席或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各项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2、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加强监督力度。积极督促公司内控体系的有效运行,防范经营风险,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
3、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监事会的监督能力及水平,更好地履行监事会职责,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监 事 会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