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5 证券简称:三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3
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审华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聘任中审华为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认真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
由于双方合作良好,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审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为一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00年9月19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21号4栋1003室
(5)首席合伙人:黄庆林
(6)人员信息:上年度末,中审华共有合伙人103人,注册会计师51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14人。
(7)最近一年(经审计的2022年),中审华业务总收入8.37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6.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05亿元。上一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5家,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度末,中审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为2,600.8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91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审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均已整改完毕。
最近三年,中审华10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人次、行政处罚4人次、行政监管措施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2人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受行政处罚、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无诚信不良情况。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类别 | 姓名 | 职业资格 |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
项目合伙人 | 陈志先生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是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曹红宇女士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是 |
项目质控负责人 | 赵益辉女士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是 |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项目合伙人:陈志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中审华合伙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1年,负责过多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在其他单位无兼职。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签字注册会计师:曹红宇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中审华湖南分所项目经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0年以上,负责过多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在其他单位无兼职。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益辉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中审华湖南分所质控负责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0年以上,主持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在其他单位无兼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审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万元(含税)。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核及专业判断,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续聘中审华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3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精神,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了意见,现结合其职业操守与履职能力,同意续聘其为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3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表现出良好的职业规范和精神,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了意见,同意续聘其为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四)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等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