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恒实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10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21年9月9日在北京市海淀区林风二路39号院1号楼11层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采取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娟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实施激励计划能够有效调动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激励计划规范运行,能够建立股东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及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监事会认为:

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包括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及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3至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9月9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