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恒实科技 |
保荐代表人姓名:武学文 | 联系电话:13661016119 |
保荐代表人姓名:易彦 | 联系电话:15986686958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0次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次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次 |
4.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无 |
5.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3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6.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7.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9.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1次 |
(2)培训日期 | 2020年11月14日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 |
10.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无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无 |
3.“三会”运作 | 无 | 无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无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无 |
6.关联交易 | 无 | 无 |
7.对外担保 | 无 | 无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无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无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无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无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 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1、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首次公开发行前5%以上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首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6、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7、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8、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9、实际控制人钱苏晋、张小红为进一步避免发行人可能存在的“五险一金”补缴或处罚风险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0、重组的自然人股份限售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1、重组的机构股份限售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2、重组的业绩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3、重组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4、重组的实际控制人减持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 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公司聘请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2019年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自2019年9月27日双方签订《保荐协议》之日起,公司保荐机构变更为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时保荐代表人变更为武学文和易彦。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 | 无 |
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2020年6月9日,恒实科技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36号)。 |
(此页无正文,为《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武学文 易 彦
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