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1993年4月10日
恒实科技: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证券代码:300513 证券简称:恒实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1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实科技”或“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计划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预计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8.3亿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不构成关联交易,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上述额度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要办理具体业务,并签署授信及担保有关的法律文件。

二、担保额度明细

单位:万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担保方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截至目前担保余额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新增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是否关联担保
恒实 科技辽宁 邮电99.854%38.71%46,938.6480,00031.35%
恒实 科技恒泰 能联52%33.61%74.003,0001.18%

上述新增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在担保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借款金额为准。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辽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邮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0006036053832

注册资本:10500万元

成立日期:1993年4月10日

注册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金科街7-2、7-3、7-4、7-5号

法定代表人:姜日敏

主营业务:通信工程设计咨询

股权结构:辽宁邮电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9.854%股权。

辽宁邮电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1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554,959,598.911,455,754,850.89
负债总额680,309,682.03563,497,054.54
净资产874,649,916.88892,257,796.35
2020年度(经审计)2021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783,251,432.9484,111,347.52
利润总额104,109,016.8119,201,976.77
净利润97,227,666.8317,607,879.47

(二)北京恒泰能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恒泰能联”)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08W630P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10月19日

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苏家坨镇绿地中央广场林风二路39号院1号楼9层906室

法定代表人:丁涌

主营业务:综合能源服务

股权结构:恒泰能联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2%股权。

恒泰能联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1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81,708,803.0383,117,716.84
负债总额25,494,590.0727,933,016.92
净资产56,214,212.9655,184,699.92
2020年度(经审计)2021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33,050,000.521,557,924.37
利润总额5,261,034.32-1,029,513.04
净利润7,082,032.36-1,029,513.04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此次预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8.3亿元。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根据实际资金需要签署具体担保合同,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融资及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及补充流动资金的需要,有利于公司长效、有序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提案获得全体董事、全体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全票通过。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有助于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发挥公司经营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七、其他

截至目前,公司所有提供的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形,亦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等。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26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