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3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20年10月9日在北京市海淀区林风二路39号院1号楼11层会议室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采取现场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娟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