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认可意见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 2020年9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关于子公司北京前景无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拟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的立场及判断,已于会前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资料,认为本次子公司北京前景无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拟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符合子公司的战略规划,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子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子公司北京前景无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拟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子公司北京前景无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拟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毛 群 夏 清 刘志忠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