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景治军先生的通知,景治军先生在2020年2月4日至2020年6月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33,024股,自2020年6月1日减持后,景治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5,684,4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99996%,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减持股数(万股) | 占目前总股本比例 (%) |
景治军 | 集中竞价 | 2020.2.4-2020.6.1 | 13.43-19.83 | 43.30 | 0.1380%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承诺一致,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
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景治军先生已履行了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