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19年度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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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 |
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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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0BJA80132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实科技)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恒实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恒实科技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恒实科技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恒实科技2019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 北京 | 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16号文)核准,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906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7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357.3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712.30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645.07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5月24日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报告号为XYZH/2016BJA80261)予以验证。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本公司2016年度实际使用募集配套资金10,562.22万元,其中包括公司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4,999.19万元。
根据于2016年9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9,9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其中于2016年9月29日购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6,000.00万元,已于2016年12月29日到期收回;于2016年9月23日购买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3,100.00万元,已于2017年3月23日到期收回;于2016年9月23日购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800.00万元,已于2017年3月23日到期收回。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配套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285.56万元(其中包含理财收益41.88万元和利息收益35.36万元)。
本公司2017年度实际使用募集配套资金4,969.40万元。
公司于2017年2月16日使用4,6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已于2017年5月16日到期收回。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和期限均在审批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审议。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配套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300.47万元(其中包含理财收益85.24万元和利息收益17.61万元)。本公司2018年度实际使用募集配套资金3,296.56万元。公司于2018年2月9日使用3,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已于2018年3月16日到期收回。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和期限均在审批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审议。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配套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53.94万元(其中包含理财收益9.21万元和利息收益5.88万元)。
(三)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本公司2019年度实际使用募集配套资金8,121.92万元。
公司于2019年7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474.96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配套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制订了《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
2016年6月1日,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与保荐机构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丙方”)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贞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谷大厦支行(以下合称“乙方”)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7年8月24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后的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相关议案。本公司拟以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收购辽宁邮电99.854%股权,股份及现金支付对价共计178,826.53万元,其中现金对价金额为20,520.99万元,其余为股份对价。2018年4月1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陈志生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672号)批准,本公司获准向陈志生等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451.81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0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86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224.0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41.97万元,与前期议案中计划募集20,520.99万元的差额为12,653.1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4月9日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报告号为XYZH/2019BJA80102)予以验证,此款项于报告期末已全部用于支付并购辽宁邮电现金对价款。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谷大厦支行开立关于营销及网络服务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因该项目已实施完毕,于2017年8月3日销户。本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支行开立用于智能控制中心解决方案研发升级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因该项目已实施完毕,于2019年8月21日销户。
本公司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贞支行开立用于智能电网安全生产监控解决方案研发升级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因该项目已实施完毕,于2019年9月25日销户。本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山支行开立用于收购天泽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8家机构和陈志生等38名自然人共同持有的辽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99.854%股权之现金对价部分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因该项目已实施完毕,于2019年9月25日销户。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资金用途 | 余额 | |||
募集资金 | 利息收益 | 理财收益 | 合计 | ||||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支行 | 20000001621000010967594 | 用于智能控制中心解决方案研发升级项目 | - | - | - | - |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贞支行 | 1101040160000448877 | 用于智能电网安全生产监控解决方案研发升级项目 | - | - | - | - |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谷大厦支行 | 346765318038 | 用于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 - | - | - | - |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山支行 | 630984447 | 收购天泽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8家机构和陈志生等38名自然人共同持有的辽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99.854%股权之现金对价部分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7,287.0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121.92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6,950.16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智能控制中心解决方案研发升级项目 | 否 | 10,197.06 | 10,197.06 | 479.95 | 9,860.18 | 96.70% | 2019年3月31日 | 3,701.58 | 否 | 否 |
智能电网安全生产监控解决方案研发升级项目 | 否 | 6,143.03 | 6,143.03 | 0.00 | 6,143.03 | 100.00% | 2018年6月30日 | 2,377.29 | 否 | 否 |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 否 | 3,304.98 | 3,304.98 | 0.00 | 3,304.98 | 100.00% | 2017年12月31日 | 0.00 | 不适用 | 否 |
收购天泽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8家机构和陈志生等38名自然人共同持有的辽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99.854%股权之现金对价部分 | 否 | 20,520.99 | 7,641.97 | 7,641.97 | 7,641.97 | 100.00% | 2019年4月9日 | 585.4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0,166.06 | 27,287.04 | 8,121.92 | 26,950.16 | 98.77% | - | 6,664.31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于2019年7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474.96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