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度,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成员通过出席各次监事会,列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了解和掌握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关联交易等情况,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对2019年度经营管理行为的基本评价
2019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成员列席了2019年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并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监事会会议情况
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十次会议:
1、2019年3月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3、2019年6月1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4、2019年6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5、2019年7月11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6、2019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7、2019年9月12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8、2019年9月1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9、2019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10、2019年11月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三、监事会对公司重要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恪尽职守、尽责勤勉的监督公司的运营情况,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相关事项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
2019年度,公司决策程序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19年度,监事会定期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企业会计准则,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度,监事会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管理进行了有效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资金使用程序规范。2019年公司对募集资金继续执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4、关联交易情况
2019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平、合理,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5、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9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并能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公
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6、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规定,在信息披露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其要求执行相关程序,做到内幕信息保密、管理工作到位,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未出现内幕信息交易情况的发生,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平等公平获取公司信息的权利。
2020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有效发挥职能。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