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8,132,555股,占公司总股本2.5925%;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8,132,55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5925%。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4月24日(星期五)。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陈志生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67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518,08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0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8,659,968.3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2,240,272.63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419,695.67元,本次发行股份上市日为2019年4月24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169,754,778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74,272,864股。2019年7月11日,公司实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4,272,8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13,691,155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313,691,155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为80,393,7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63%。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所作承诺情况
共青城秀美中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承诺:
1、本企业因本次交易认购的恒实科技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不得上市交易;如上述股份由于恒实科技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恒实科技股份亦遵照前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2、上述股份锁定期间,本企业不以质押等任何方式处置或影响该等锁定股份的完整权利;
3、如中国证监会及/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见或要求的,本企业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或要求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4、上述锁定期届满后,相关股份转让和交易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0年4月24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8,132,555股,占公司总股本2.5925%;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8,132,55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592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3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股东全称 |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股)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股) |
1 | 汇安基金-舒玉强-汇安基金-汇鑫3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1,496,880 | 1,496,880 | 1,496,880 |
2 | 汇安基金-杨宝林-汇安基金-汇鑫2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1,871,102 | 1,871,102 | 1,871,102 |
3 | 长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青城秀美中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764,573 | 4,764,573 | 4,764,573 |
合计 | - | 8,132,555 | 8,132,555 | 8,132,555 |
四、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所做出的限售承诺的行为;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3、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
4、公司与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