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通知期限。
2、本次董事会于2025年5月13日在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杨勇萍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雪榕转债的议案》
自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5月13日,雪榕生物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雪榕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4.10元/股)的120%(即 4.92元/股)。根据《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已触发了“雪榕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20%(含120%)。
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雪榕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决定未来3个月内(即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8月13日),如再次触发“雪榕转债”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以2025年8月13日后的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雪榕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将再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行使“雪榕转债”
的提前赎回权利。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