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新美星: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19

公告编号:2025-022

第 1 页 共 3 页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何德平先生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何德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3,989,39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1.71%),计划在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自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9月9日)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892,000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公司可以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964,000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928,000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何德平93,989,39931.7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相关情况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含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自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9月9日,窗口期不减持)。

5、减持数量和比例: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892,000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公司

公告编号:2025-022

第 2 页 共 3 页

总股本比例的3%(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公司可以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964,000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928,000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若公司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份、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不一致的情况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1、何德平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作出如下承诺:

(1)股份限售承诺

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②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③如其所持公司股票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何德平、何云涛及德运公司各减持公司股份将不超过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5%且不超过400万股;上述两年期限届满后,本人或本公司在减持新美星股份时,将以市价且不低于新美星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的价格进行减持;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出相关公告;

④何德平、何云涛作出的承诺在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期间持续有效,不因其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2)股份减持承诺

①锁定期结束后,若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②如所持公司股票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

公告编号:2025-022

第 3 页 共 3 页

何德平先生减持公司股份将不超过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5%且不超过400万股;上述两年期限届满后,本人或本公司在减持新美星股份时,将以市价且不低于新美星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的价格进行减持(注: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公司可以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出相关公告;

2、截止本公告日,何德平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公司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