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昊志机电:关于子公司签署《昊志高端装备制造项目招商引资合同之补充协议》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15

证券代码:300503 证券简称:昊志机电 公告编号:2025-010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署《昊志高端装备制造项目招商引资合同之补充

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补充协议所述的“项目二期”(以下简称“本次项目”)存在因当地政策变化、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因素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由于项目的建设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本次项目相关具体合作事项的推进仍需各方进一步协商后明确,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各方后续具体合作事项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项目投资规模、用地规模、建设周期等数值均为计划数或预估数,存在不确定性,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自筹资金,投资规模较大,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导致项目无法实施或实施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同时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可能使公司及子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压力和财务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项目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事项概述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昊志机电”)分别于2021年12月14日和2021年12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昊志高端装备制造项目招商引资合同>的议案》,为持续推进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扩大生产规模,同意公司子公司岳阳市显隆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显隆电机”)与湘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湖南洋沙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昊志高端装备制造项目招商引资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16日和2022年1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原合同约定上述项目分两期开发建设,其中“项目一期”由显隆电机承担,该项目已完成建设、投产并正常运营中。经各方协商后,公司拟在“项目一期”的基础上继续实施“项目二期”,为此,公司子公司显隆电机和控股子公司湖南昊志传动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昊志传动”)拟与湘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湖南洋沙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昊志高端装备制造项目招商引资合同之补充协议》,并由湖南昊志传动实施“项目二期”等相关事宜,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湘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住所: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侧

2、类型:县政府派出机构

3、关联关系:公司与湖南湘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湖南洋沙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住所: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卓达金谷创业园第27幢1-11层

2、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吴常龙

4、股权结构:湘阴县财政局持有97.5%股权,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持有2.55%股权。

5、关联关系:公司与湖南洋沙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湘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地方政府机构,湖南洋沙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湘阴县财政局控股的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湘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湖南洋沙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丙一方:岳阳市显隆电机有限公司

丙二方:湖南昊志传动机械有限公司

(二)项目二期建设进度

1、二期用地规模:项目二期占地100亩,选址位于湘阴县高新区洋沙湖片区(具体位置以双方确认的四抵四界红线图为准,实际面积以挂牌出让时公示面积为准)。

2、建设进度:甲方和乙方承诺,在丙方签订本补充协议后的60天内协调丙二方取得项目二期100亩地的使用权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取得该土地的《不动产证书》。丙二方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开工,建设周期12个月。建设周期届满后2个月内丙方须投入生产。

(三)项目二期优惠政策

1、甲方和乙方承诺协助丙二方办理银行贷款用于本项目,申请获批贷款金额不少于4500万元。乙方为本项目贷款提供贷款贴息支持,其中4500万元贷款贴息由乙方承担,超出4500万元的贷款利息由丙二方承担。具体贷款及融资成本补贴的时间、金额等按照原合同第三条(四)项融资成本补贴继续执行。甲乙双方保证协调丙二方在取得100亩地《不动产权证书》后的2个月内获得该笔银行放贷。丙二方承诺贷款金额仅用于本项目。

2、甲乙双方承诺为丙二方项目多渠道申报政策资金,该政策申报资金分别于2025年底、2026年底分两次予以兑现其中第一笔政策申报资金400万应于2025年年底丙二方生产设备搬迁前1个月兑现到位。

3、甲乙双方同意,丙二方仍可享受原合同中“高管及技术专家补贴”、“专项配套支持”及“物流补贴”优惠政策。对于原合同中约定的优惠政策,甲乙方继续按合同予以兑现。

(四)优惠政策享受期限

原合同及本补充合同约定的优惠政策因国家政策调整均执行到2027年8月1日止。如丙一方及丙二方符合合同约定的优惠政策享受条件且于截止日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的,甲乙双方负责协调将该优惠政策资金拨付到位。

(五)税收考核

现丙一方及丙二方落地湘阴的优惠政策享受期限因国家政策调整的原因与原合同约定不符,经测算,原合同约定的考核税收指标已超过政府对丙方项目的实际投入。鉴于丙一方项目经营良好且丙方项目未来发展势头较好,当丙方累计实缴税收县级留存金额达到政府投入总额(包括甲方和乙方依据原合同及本协议给予丙方的各项奖励和补贴资金、三年租金减免费用),考核终止。同时因税收考核条款的调整,原合同税收考核第(五)考核奖励资金取消。

(六)其他事项

1、丙一方及丙二方共同享有原合同及本补充合同项下“丙方”主体的全部权利并共同承担全部义务及责任。

2、本补充合同是原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原合同有存在争议内容,以本补充合同为准。本补充合同未变更部分按照原合同继续执行。

3、本补充合同中有关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建设周期约定事项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四、本次项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项目合作将有力推动公司与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政府实现互惠互赢、共同发展的目标。本次补充协议约定的“项目二期”将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昊志传动实施,其可享受相应的贷款贴息支持、物流补贴等优惠政策,可降低公司前期资本投入,从而能够将更多资源集中用于生产线升级和设备更新,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工艺技术水平。另一方面,本次项目将进一步拓展公司生产基地的区域布局,加速公司市场渗透,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为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本次项目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显隆电机、湖南

昊志传动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子公司签署<昊志高端装备制造项目招商引资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上述议案的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子公司签署<昊志高端装备制造项目招商引资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项目有助于拓展公司生产基地的区域布局,有助于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本次项目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显隆电机、湖南昊志传动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的经

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并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上述议案的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3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子公司签署<昊志高端装备制造项目招商引资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项目将为公司及子公司显隆电机、湖南昊志传动带来显著的优惠政策支持,有助于降低经营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同时,项目将进一步拓展公司生产基地的区域布局,增强综合竞争力,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本次项目不会影响公司、显隆电机和湖南昊志传动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项目。

六、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一)本次补充协议所述的“项目二期”(以下简称“本次项目”)存在因当地政策变化、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因素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由于项目的建设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本次项目相关具体合作事项的推进仍需各方方进一步协商后明确,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各方后续具体合作事项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项目投资规模、用地规模、建设周期等数值均为计划数或预估数,存在不确定性,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自筹资金,投资规模较大,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导致项目无法实施或实施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同时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可能使公司及子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压力和财务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5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