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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顺新材: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5年半年度)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8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37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181,705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6.18元,共计募集资金601,599,986.9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309,433.90元(不含税)以及税金198,566.03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98,091,986.97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943,396.22元(不含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97,347,156.7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39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A59,734.72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57,450.94
利息收入净额B21,607.30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2,921.08
利息收入净额C24.36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60,372.02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1,611.66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974.36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974.36
差异G=E-F0.00

(二)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3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发行认购金额不

足63,3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的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330,000张,发行价为每张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633,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4,590,000.00元(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628,41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验资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等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480,650.00元,加上发行费用中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人民币343,621.70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27,272,971.7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3〕2-8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A62,727.3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31,272.25
利息收入净额B2979.75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519.01
利息收入净额C221.19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31,791.26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1,000.94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31,936.98
项目序号金额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2,173.96
差异G=E-F29,763.02

[注]差异4,995.00万元系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详见本报告三(二)5之说明;差异-44.77万元系前期通过公司的一般账户已支付的募集资金相关费用但未置换的金额,详见本报告一(二)1与三

(二)2之说明;差异19,770.00万元系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详见本报告三(二)4之说明;差异5,042.79万元系公司将功能性聚烯烃膜材料项目调整建设投资规模后的节余募集资金5,042.79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本报告三(二)6之说明。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于2021年10月8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海顺新材料有限公司,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南浔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6334675221,320.19含息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南浔支行12052400292001680529,742,297.64含息
合计9,743,617.83

(二)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

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与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海顺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绿色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南浔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海顺新材料有限公司,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2023年12月27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南浔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上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南浔支行12052400292005036306,308,885.77含息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南浔支行120524061900005385815,415,734.65含息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8604111000037606814,929.33含息
合计21,739,549.7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投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1年10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同意公司使用5,399.02万元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下列项目的自筹资金:

1)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投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已投资金额
高阻隔复合材料项目工程装修费2,773.74
设备购置2,530.94
合计5,304.68

2)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公司置换以自筹资金支付的会计师费用、律师费、保荐费94.34万元(不含税)。

(2)2022年5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涉及款项,之后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部分置换资金为6,601.23万元。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2年10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

动使用。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5.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2022年1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3年1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2023年7月4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6.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高阻隔复合材料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投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3年7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6,899.91万元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下列项目的自筹资金:

1)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投资金投资项目项目总投资拟投入募集资金已置换金额
铝塑膜项目46,356.0032,600.002,829.47
功能性聚烯烃膜材料项目23,900.0019,700.004,001.51
补充流动资金11,000.0011,000.00
合计81,256.0063,300.006,830.99

2)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置换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资信评级费等发行费用合计为689,292.45元(不含税)。

(2)2023年4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涉及款项,之后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

资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部分置换资金为0元。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2023年4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24年3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延长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原到期之日即2025年4月10日起12个月内进行滚动使用。

(1)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序号委托方名称受托方名称产品名称金额(万元)产品类型起息日到期日预期年化收益率资金来源
1浙江海顺新材料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龙鼎金牛定制1783期(365天)收益凭证产品2,500.00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2024年7月19日2025年7月18日1%-13.87%或3.05%募集资金
2浙江海顺新材料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七天通知存款10,270.00通知存款2024年7月19日七天到期自动滚存1.55%募集资金
3浙江海顺新材料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2024年单位结构性存款7202403469号2,000.00保本浮动型2024年8月20日2025年8月15日1.00%-2.60%募集资金
4浙江海顺新材料有限公司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尊客悦享29号——粤开证券保本收益凭证5,000.00本金保障型2024年10月18日2025年10月16日2.50%募集资金
合计---19,770.00-----

(2)公司2025年1-6月现金管理收益情况如下:

序号委托方受托方产品名称产品类型金额(万元)期初观察日敲出观察日实际收益(万元)
1浙江海顺新材料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吉祥月月盈209号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1,500.002025年1月15日2025年5月12日17.61
合计1,500.0017.61

5.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2023年4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4年3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原到期之日即2025年4月10日起延长12个月,2026年4月9日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4,995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6.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5年4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功能性聚烯烃膜材料项目”的建设投资规模调整并予以结项,并同意将剩余募集资金中的767.55万元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支付该项目尚需支付的设备款、工程款尾款等款项,其他节余的募集资金5,042.79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银行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于2025年5月9日经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及2025年5月9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部分永久补流的募集资金已从募集资金账户全部转出。

7.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铝塑膜项目暂未结项,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1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编制单位: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9,734.7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921.0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0,372.0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高阻隔复合材料项目不适用60,160.0059,734.722,921.0860,372.02101.07%2024年6月-1,127.21
合计60,160.0059,734.722,921.0860,372.02-1,127.2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高阻隔复合材料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是项目产出不稳定,相关产品价格较低,使得毛利率较低所致。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2023年3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4,880万元向募集资金投资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海顺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本次增资完成后,浙江海顺新材料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6,8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51,680.00万元,公司仍持有浙江海顺新材料100%股权。本次用于增资的募集资金已于前期支付至浙江海顺新材料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由对母公司的其他应付款转为实收资本,从债权转为股权,其他无变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一)3之说明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一)5之说明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一)4之说明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974.36万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件2

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编制单位: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62,727.3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19.0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1,791.2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铝塑膜项目不适用32,600.0032,027.30156.066,521.2720.362026年3月不适用
功能性聚烯烃膜材料项目不适用19,700.0014,657.21362.9514,269.9997.362025年3月-760.8
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11,000.0011,000.0011,000.00100.00不适用
合计63,300.0057,684.51519.0131,791.26-760.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铝塑膜项目中,是否达到预期收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是该项目未达产;功能性聚烯烃膜材料项目未达到预期效益的原因是订单不足,产量较低,再加上大额的资产转固产生的折旧、人员增加等因素,导致效益低于预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二)3之说明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二)5之说明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二)4之说明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2,173.96万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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