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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顺新材: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12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之一朱秀梅女士的通知,获悉朱秀梅女士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解除 质押股数(股)本次解除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本次解除质押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质押开始日期本次解除质押日期质权人
朱秀梅2,700,0008.38%1.40%2024-11-132025-5-9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2,700,0008.38%1.40%---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本次解除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本次解除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占已质押股份比例(%)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林武辉58,019,49929.9813,000,00013,000,00022.416.720000
朱秀梅32,230,40816.6516,110,00013,410,00041.616.930000
合计90,249,90746.6329,110,00026,410,00029.2613.650000

三、其他说明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进展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董监高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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