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5年4月15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符合《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知提前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等方式向全体独立董事送达。公司独立董事郭珣先生召集和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独立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资金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未违反《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经验丰富,具备承担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其他审计的工作能力,在从事公司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现有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使用的情形。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独立董事薪酬,全体独立董事需回避表决,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2025年度拟向银行或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2亿元,是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功能性聚烯烃膜材料项目”调减建设投资规模后予以结项。除预留部分资金用于支付该项目尚需支付的设备款、工程款尾款等款项外,拟将节余的募集资金(含尚未归还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5,005.00万元,该部分尚未归还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于本次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归还)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等。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投资规模、结项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整体发展规划布局等作出的合理审慎调整,为更好地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的开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未
来公司将根据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使用流动资金,以更好的业绩回报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郭珣、马石泓、王琳琳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