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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顺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7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5年3月25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符合《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知提前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等方式向全体独立董事送达。公司独立董事郭珣先生召集和主持了本次会议。

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独立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可以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原到期之日即2025年4月10日起12个月内进行滚动使用。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未改变募投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原到期之日即2025年4月10日起延长12个月,2026年4月9日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增加公司资金收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间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开展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拟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本次将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不存在变更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将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郭珣、马石泓、王琳琳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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