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6 证券简称:中科创达 公告编号:2025-030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14:00
2、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9号院3号楼创达大厦
3、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赵鸿飞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9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42,764,0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不计入公司持有的库存股)459,436,719股的31.073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29,968,1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不计入公司持有的库存股)459,436,719股的28.288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9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2,795,8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不计入公司持有的库存股)459,436,719股的2.78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9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0,412,9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不计入公司持有的库存股)459,436,719股的4.443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7,617,1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不计入公司持有的库存股)459,436,719股的1.657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9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2,795,8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不计入公司持有的库存股)459,436,719股的2.7851%。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2,574,8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75%;反对16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1%;弃权2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223,7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0731%;反对16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912%;弃权2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357%。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2,580,5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15%;反对15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1%;弃权2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229,4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1011%;反对15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0.7632%;弃权2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357%。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2,576,8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89%;反对16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7%;弃权2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225,7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0829%;反对16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882%;弃权2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288%。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2,552,3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17%;反对17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0%;弃权3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201,2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9629%;反对17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8744%;弃权3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626%。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2,591,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90%;反对13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1%;弃权3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240,1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1535%;反对13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790%;弃权3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675%。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2,524,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20%;反对19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9%;弃权4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173,1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8253%;反对19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577%;弃权4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17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2,551,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12%;反对15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9%;弃权5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9%。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200,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9595%;反对15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755%;弃权5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65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2,569,7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39%;反对15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6%;弃权3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5%。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218,6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0482%;反对15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593%;弃权3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925%。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2,040,3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30%;反对681,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73%;弃权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7%。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689,2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4545%;反对681,3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3378%;弃权4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077%。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2,400,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52%;反对3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44%;弃权4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049,1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2178%;反对32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696%;弃权4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126%。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2,582,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28%;反对14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1%;弃权4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231,3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1104%;反对14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932%;弃权4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964%。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表决情况:同意142,549,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94%;反对17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7%;弃权3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197,9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9467%;反对17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8583%;弃权3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950%。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2,559,3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66%;反对16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2%;弃权4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208,2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9972%;反对16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848%;弃权4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18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金茂凯德(北京)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毛国权、谢晶京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金茂凯德(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