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易定宏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5〕第105号
易定宏:
你作为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图山鼎”或“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北京华图宏阳教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图宏阳”)间接控制华图山鼎。2025年8月6日,公司披露《关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股份质押、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以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2021年2月至2025年4月期间,你持有的华图宏阳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截至目前,累计质押比例为97.8%,累计司法冻结比例为100%。你在华图宏阳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可能导致华图山鼎控制权发生较大变化情形时,未及时通知公司并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4条、第4.3.3条、第5.1.1条以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第4.1.4条、第4.1.8条的规定。请你充分
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上市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合规交易上市公司股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