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结果,确认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43,280,025.12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5,466,617.13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376,619,386.37元,资本公积609,949,766.77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度经营情况及未来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股为406,509,381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878,112.57元(含税)。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分配比例将按照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没有损害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鉴于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