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五名,实到监事五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720.38万元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122.64万元,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同期披露的《关于公司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