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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杰智能:关于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变更暨部分高管辞职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13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变更暨部分高管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情况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张新海先生、公司副总经理梁春生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张新海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梁春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任总经理职务。张新海先生、梁春生先生的原定任职期限至2024年12月21日。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张新海先生、梁春生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张新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13%。梁春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40,0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辞职后,其所持股份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张新海先生、梁春生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其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鉴于张新海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娄刚先生、总经理蔺万焕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董事会同意聘任郑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郑伟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任职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具备《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郑伟先生的个人简历情况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351-3633818

传真:0351-3633521

电子邮箱: zhengwei@omhgroup.com

联系地址:太原市新兰路51号

特此公告。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3日

附:郑伟先生简历郑伟先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出生,2015年毕业于中山大学金融学专业,博士学历。2015年至2021年于深圳菁英时代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研究员、投资副总监、投资总监;2022年加入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

截至本公告日,郑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或本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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