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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杰智能: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22

债券代码:123162 债券简称:东杰转债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2月22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2月22日(星期四);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太原市新兰路51号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现场表决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娄刚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192,666,3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7.395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35,148,6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646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57,517,65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8.748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股份18,990,81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7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15,489,01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10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3,501,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8614%。

鉴于目前新冠疫情原因,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士以现场方式或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以通讯方式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案:

1、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556,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29%;反对1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880,8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08%;反对1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7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陈昱申、孟营营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2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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